时间:2022-12-24 10:55:36来源:法律常识
各位朋友大家好,我是春树律师。
众所周知,2021年开展的第一次和第二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基本都已经结束了。有朋友就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结束了,如果再次针对相关问题进行检举揭发和控告就没门路了吗?
我告诉各位,答案并不是没有门路了!
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都有权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检举控告。
其次,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也可以立案侦查。
最重要的是,相关机关一直提倡、鼓励实名检举控告,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
如果您对检举控告中的一些注意事项不懂,可以看一下春树律师主讲的《举报维权时的注意事项和如何正确撰写材料》,相信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