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4 12:07:56来源:法律常识
科技小智慧 法治大未来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推出“数字智慧仓”栏目,邀您一起体验那些高效便捷的诉讼工具,回味那些蕴含其中的科技智慧,共同感受数字正义背后的司法温情。
如何在线联系、约谈执行案件当事人
怎样第一时间提交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上海法院加强“智慧执行”建设
推出“一案一群”功能
让当事人、律师、法官
在案件群组内实时沟通交流
不断提高执行工作效能
“一案一群”到底效果怎样?
跟着执行法官们一起来感受吧~
胡 双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法官
问:“一案一群”在执行工作中发挥了怎样的作用?
答:“一案一群”提供类似微信聊天的服务,法官和当事人既可以随时开启群聊,也可以“背靠背”开启一对一的私聊。它具有联系法官、提交文件、在线约谈、虚拟电话、电子送达、材料入卷等多项功能,有助于执行工作更加高效、便捷。
举一个我自己使用“一案一群”的例子。3月12日起,我所居住的小区响应防疫政策,进入封控。3月16日,一个被执行人给我打电话,称自己住址变更没有接到执行通知书,现在名下账户被冻结,但该账户绑定了小孩的学费缴纳系统。眼看孩子学费交不了,被执行人焦急万分,请求我帮忙约谈案件双方当事人,协商和解还款方案。当时,申请执行人在江苏,被执行人在上海居家隔离,我就想到了“一案一群”,在双方都无法来院的情况下,使用“一案一群”,促成双方达成了和解,申请执行人同意法院解冻被执行人的银行账号,被执行人也在两天后将执行款全额付到了法院,解决了双方的燃眉之急。
问:使用“一案一群”时,有哪些想要重点推荐的功能?
答:首先想推荐“虚拟电话”。它是法官、法官助理使用“一案一群”联系当事人的方式之一,类似于法官移动的办公电话,拨打虚拟电话后,可以全程录音,并可以查看通话记录。
“虚拟电话”的操作步骤如下:
(1)执行法官登录上海法院APP,点击“智慧执行”进入“工作台”。在应用中心,点击“执行互动”按钮,选择对应案件后进入“一案一群”。
(2)点击对话页面下方的“加号”,选择“虚拟电话”,找到相应当事人,拨打虚拟电话。
其次想推荐的是在线制作、生成笔录功能。“一案一群”支持执行法官与多方当事人在线视频、文字交流,同步制作谈话笔录、在线完成签名确认,并可同步生成到电子卷宗系统中。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1)打开“一案一群”,点击下方的“加号”,选择“在线约谈”功能。点击“新增谈话”按钮,在弹框中选择约谈对象和约谈类型,进行视频谈话或文字实时聊天。
谈话页面预置了不同类型的谈话模板。约谈过程中,执行法官可以根据约谈的主题和类型选择相应的模板,从而免去了输入大量文字的繁琐过程,提升了约谈效率。
(2)谈话结束后,执行法官点击左下角“笔录”按钮,选择“制作笔录”,系统即时将该次约谈的文字对话整理汇总。执行法官确认无误并点击“生成笔录”,在弹出的签名框中录入签名后,该笔录即自动推送至各方当事人聊天界面。当事人各方阅看笔录并签名,该笔录即最终生成并自动回传至电子卷宗系统。
问:当事人如何使用“一案一群”?
答:当事人可以登录“人民法院在线服务上海”微信小程序,进入“地方特色”,选择使用“一案一群”功能。
进入案件群组后,当事人可以发送文字、语音、图片、视频等消息,与法官进行交流,了解和沟通案件执行进度;通过“加号”内的“提交线索”功能,第一时间告知执行法官被执行人财产线索;通过“加号”内的“电子文档”功能,提交PDF版本的电子书面材料给法院。
▲“提交线索”功能
▲“电子文档”功能
张 正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法官助理
问:您是怎样使用“一案一群”的?
答:我第一次使用“一案一群”就是今年3月底,上海疫情防控期间。有一起涉及某餐饮企业的执行案件,一方当事人远在深圳,另一方当事人在上海居家隔离,需要进行线上谈话。一般而言,线上谈话有个前置条件,就是法官、法官助理在法院,用办公电脑申请排期。但受疫情影响,我当时已经居家办公了,怎么办?后来,我看到上海奉贤法院胡双法官写的一篇文章,介绍“一案一群”功能,觉得蛮好,和胡法官交流后,就开始尝试用手机端的“一案一群”进行线上谈话,通过搭建沟通桥梁,推动案件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该案入选了上海法院服务保障复工复产6个典型案例。
问:您觉得“一案一群”里哪些功能比较好用?
答:首先是“上传文件”功能。“一案一群”很像我们常用的微信,当事人谈话时,聊着聊着有材料需要展示给对方看,可以直接上传到案件群里,比较方便。
其次是“视频谈话”功能。通过这一功能,法官、当事人可以看清对方面貌,有利于谈话的进行,使得沟通更加高效。而且谈话结束后,视听资料能够同步上传到电子卷宗,达成的谈话笔录经当事人在线签字,也可以导入电子卷宗,实现有效留痕。
问:对于“一案一群”,您有什么建议?
答:目前,使用“一案一群”的以当事人和律师代理人居多,非律师代理人和案外人还无法使用这一功能,但在执行案件中,往往需要这类人的参与,比如公司法务、老人子女等,希望能够在手机端赋予我们执行干警一定的“邀请”权限,确保各方人员都能加入约谈,助力案件办理。
另外,当事人如果想使用“一案一群”,需要在立案阶段就将手机号码准确录入进案件信息,由于种种客观原因,实践中没有备注或备注错误的情况还是存在,希望能优化当事人手机号码核对、修改程序,提高“一案一群”的使用率。
来源丨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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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张巧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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