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4 17:59:18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媒体报道浙江一男子为讨要78.2元钱,跟当地看守所打了4年官司,事因还要从2017年说起,该男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拘,在永嘉县看守所羁押四个月期间,自己78.2元的日用品费被无端扣除,他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此事,也多次向法院提起诉讼,令人没想到的是,这起官司一打就是四年多,直到2022年3月29日他才收到了县看守所给的78.2元“补偿款”这也意味着此案总算告一段落。
大家还记得2014年法学硕士郝劲松在北京地铁天安门东站使用站内的免冲移动收费厕所,付费5毛,并索取发票一张。随后,他将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北京西城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驳回郝劲松的诉讼请求。而不服输的郝劲松先生又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后经国家发改委协调地铁厕所收费退出了历史舞台。
通过上述案例,我们不难看出,他们打官司难道真的是为了78元钱、5毛钱吗?正像黄志霄说“当初打这起官司,就不是为自己而打,是为了彰显法治精神、推动法治社会进步而打,您对他们这种伸张正义的精神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