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6 22:14:08来源:法律常识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对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责令其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接受讯问或审判,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对绝大多数犯罪嫌疑人及家属来说,进去之后最希望的是尽快取保,恢复人身自由。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由此可见,除了第三款和第四款规定的特殊情况,大多数案子申请取保候审的核心是“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否满足这个条件是由司法机关来判断的,而律师的任务就是努力促成司法机关形成这样的确认,而形成这样的确认因素是多种多样的。当然,如果能说明不构成犯罪或犯罪情节轻微,对于取保也是有用的。
当事人经营一家超市。某日晚间,被害人王某酒后去到当事人的超市买红酒,嫌价格贵,便随手将红酒放到收银柜台上,结果没放稳,红酒掉在地上打碎。当事人抓住王某让其赔偿,王某反抗,双方发生打斗。打斗过程中王某倒地不起。王某报警后,当事人被公安民警带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王某被送医后鉴定轻伤一级。徐某隔日被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
按照家属的介绍,当事人没有主动攻击,是王某故意打碎了一瓶酒,而且一直在不断攻击徐某,徐某闪躲的过程中,王某自己摔伤,并且事后徐某为其垫付了八千元医药费。
经过进一步询问,律师得知案发现场有监控探头,律师调取查看监控视频后发现,事实并不是徐某家属所述的情况。在视频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徐某多次主动攻击王某,造成王某倒地不起。律师原本打算调取该视频作为徐某无罪的证据,但是看到这样的视频,便打消了原来的念头。
律师向家属说明了公安机关拘留的正当性,并且解释了这种情况下徐某可能面临的刑事处罚,建议其尽快对被害人进行赔偿以取得谅解,这样才有可能对徐某申请取保。
随后律师又前往派出所向承办民警了解案件情况以及被害人方面的诉求。在与徐某面对面的谈话过程中,律师向当事人解释了目前面临的情况。很快便与其达成了一致的赔偿意见,然后律师与被害人商谈赔偿问题。王某提出的赔偿金额远远超过徐某及其家属的承受范围。律师向王某说明了实际情况:徐某也不是有钱人,超出他能力范围的要求是不现实的,如果家属拒绝赔偿,那么最终很有可能是徐某坐牢1-2年,而到时候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也会很少。经过几轮艰难的谈判,终于与王某达成谅解,并且由王某签署了谅解书,当场交给了承办民警。
这个时候案件已经进检。律师写了详细的案件情况说明,与谅解书副本一起提交给检察院,并且与检察官当面进行了沟通。经过努力,徐某被取保候审。
本案中家属原来没有赔偿意向,律师的首要思路是搜集无罪证据,争取取保。但律师搜集证据后,转变取保思路,认为不应当按照无罪进行辩护,而应当争取谅解。在谅解中律师也做了不少工作。最终通过正确把握案件事实和促进和解,律师成功将当事人取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