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7 00:01:08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碾子山区人民检察院联合碾子山区人民法院、碾子山公安分局、碾子山区司法局召开联席会议,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工作进行研讨并举行《 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实施意见(试行)》会签仪式。由碾子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敬芹主持会议,碾子山区人民法院、碾子山区公安分局、碾子山区司法局主要领导及执业律师参加会签仪式。
与会领导对此次会签活动表示高度认可,并就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程序、适用条件、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法律帮助、各部门间的工作衔接等进行了讨论。紧密结合各自职能,强化程序衔接、更有力地推进认罪认罚案件的办理进行了深刻的研讨。
最后,碾子山区公检法司共同签订了《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实施意见(试行)》的文件。四方会签,标志着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进入新的阶段。会签的《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实施意见(试行)》,为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制度在适用过程中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权责提供了规范化、制度化保障,为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扫清障碍,厘清了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加强了公检法司工作衔接,形成各司其职、协作配合的工作格局。该院以此次会签为契机,加大认罪认罚的适用力度,形成公、检、法、司四方联动的工作机制,严格把好证据关、程序关,让每一起认罪认罚案件都经得起法律的考量和历史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