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5 17:50:35来源:法律常识
出生于1988年的张小璐, 是第十三届全国青联委员、第十二届山西青联委员、山西省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副会长、山西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理事及法律顾问、山西省广东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太原市青年志愿者协会监事、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警务活动监督员。从事6年律师工作的她,曾获1990—2020山西实施希望工程三十周年最美贡献者、2020年度山西省广东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优秀人民调解员、2021年度山西省广东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普法之星等荣誉称号。今年五四期间,她被授予第21届“山西青年五四奖章”。
讲好法治故事
自2020年10月起,张小璐就走进央视12套《法律讲堂》节目宣讲法律。为了做好每一期的节目,她总会花大量时间和精力去寻找、甄别不同的案例,让这些故事更具有教育意义。每次的案例她都以书面形式报给节目编导组,在选题审核通过后,自己再编写节目脚本。制作一期节目需酝酿2个月时间,而每期节目的稿件字数都在6000余字,录制时长约30分钟,录制时几乎脱稿完成。
录制节目期间,张小璐频繁在北京和太原之间往返,虽然有些辛苦,但她一直坚持着。“我希望这样的普法类节目可以让越来越多的观众看到,进而增强大家的法律意识,预防犯罪和纠纷的发生。”她说。
此外,张小璐还在山西省电视台经济频道《法在身边》节目做主讲嘉宾,就家庭暴力行为可能涉嫌的刑事犯罪及道交法进行讲解。同时,在共青团山西省委主办的“守护青春”山西省青少年法治广播进校园项目中担任撰稿人。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她录制了30多期普法短视频,内容涉及婚姻、继承、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诸多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践行法治情怀
既然选择了,就要扛起肩上的责任。自执业以来,张小璐就参与山西12355青少年公共服务台法律援助律师库的组建,并常年义务为基金会提供法律服务,起草或审核了上百份法律文书,为基金会的合规合法发展保驾护航。如今,她还是山西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的公益形象大使。
作为专家律师,张小璐参加了山西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省未保委贯彻实施《山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情况自查报告的审查会议,并提出了多项修改意见,为山西省下一步修改《山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做了大量铺垫工作。
在她接受的指派案件中,最多的是未成年人犯罪。2021年5月,她办理了一起未成年人涉嫌寻衅滋事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赵某,17岁,因为一时冲动,在公共场合肆意损坏停放在路边的两辆车辆,后被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在这起案件中,她多次与办案单位和被害人沟通,最终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并将他取保候审,帮他争取到了重返校园的机会。
坚守司法信仰
作为人民调解员,张小璐曾在迎泽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参与调解了多起民事案件,案由涉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人身损害侵权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百姓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纠纷。
一次,一个调解案中,她挽回了即将破碎的家庭。乔某意外死亡后,其妹妹将乔某的妻子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乔某的妻子偿还欠款人民币200万余元。乔某的母亲和乔某两个身有残疾的女儿也参与到了案件的审理中。在她介入到案件中后,邀请经验丰富的调解员一起成功地调解了这起案件。在调解现场,没有了剑拔弩张的原告、被告,只有失去了儿子的母亲、失去了丈夫的妻子、失去了父亲的孩子和失去了哥哥的妹妹。她们泪流满面地诉说了自己的经历,最终在调解之下,理解了对方的委屈和无奈,达成了调解协议。
“法律不仅仅是规则、条例,也是一种维护人民的权益、维护社会正常运行的温情体现。入情、入理、合法的调解,不仅有助于对缓和当事人的矛盾和对立情绪,促成问题的解决,也有助于恢复双方之间的和睦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百姓安居乐业。”在坚守执业规则的道路上,张小璐让法律不仅有力度更有温度。(本报记者 王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