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6 14:59:10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西安高陵警方经过三天三夜侦查,调取80余处监控视频,排查840余辆电动车车,通过零星的碎片和社会监控锁定肇事车辆,成功破获一起肇事逃逸案!
案件回顾
男子被撞身亡肇事车辆逃逸
2月20日7时40分许,公安高陵分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辖区纬三路罗苏村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车辆逃离现场。接警后,分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现场勘查初步判断:一名男性沿纬三路步行至罗苏村口北侧时,疑似被车辆所撞,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成立专案组开展地毯式排查
案件发生后分局交警大队立即启动交通肇事案件逃逸侦破机制,抽调业务骨干民警成立专案组,迅速开展事故调查和案件侦破工作。专案组连夜分别对案发地点、嫌疑人有可能逃离的路线附近监控进行排查,并根据现场散落碎片对沿途的工厂和村组的电动车进行地毯式排查,同时对周边村落进行逐一走访,进行大海捞针式的排查。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专案组的三天三夜对案发附近6个村庄、840余辆电动车、80余处监控点位的甄别、筛选、比对后,最终锁定了肇事车辆和嫌疑人喻某。
目标成功锁定 嫌疑人顺利归案
2月23日专案组民警在喻某家中将其抓获,经对其审讯后对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喻某对其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主动交代了肇事车辆的藏匿地点。随即事故中队民警立即赶往喻某交代的藏匿地点,找到该肇事车辆,并依法进行了暂扣。随后事故中队民警带领其前往案发现场进行指认,至此,“02.20”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圆满告破。
警方告诫,如遇交通事故,驾驶员应在第一时间向警方报案,积极主动抢救伤者。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如存在侥幸心理逃逸,等待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以案说法
交通肇事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驾驶证记12分。
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犯罪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编辑:李娟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