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5 20:12:02来源:法律常识
2018年11月到2019年9月
历时11个月
21名犯罪嫌疑人
6人办案团队
审查卷宗材料102册
撰写审查报告50余万字
形成1万字的起诉书
2019年9月23日,铁西区检察院检察长颜国军以第一公诉人身份带领公诉办案团队,依法对卢某某、赵某某等21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强迫交易一案向铁西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称霸一方
严重破坏地区经济生活秩序
2005年12月至2008年10月,被告人卢某某与潘某某、武某为打击竞争对手,报复他人,树立强势地位和非法权威,在沈阳市某水果批发市场等地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形成恶势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2009年以来,被告人卢某某、赵某某先后投资成立沈阳某配货站、沈阳某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与杨某禄等人共同投资成立营口某物流有限公司,聚敛钱财。
2014年以来,被告人卢某某、赵某某纠集吴某某、董某某、杨某涛,联合杨某禄、郝某某等人以非法垄断为目的,依托沈阳某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营口某物流有限公司,利用其强势地位和非法权威,形成以卢某某、赵某某为组织、领导者,以吴某某为积极参加者、骨干成员,以董某某、杨某禄、郝某某为积极参加者,以杨某涛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通过暴力、言语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
通过迫使同类经营者退出沈阳市某水果批发市场的水果运输业务以及迫使货主接受其提供的运输服务等方式,垄断进出该水果批发市场的特定运输线路,攫取暴利。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恣意践踏法律,称霸一方,非法攫取巨额经济利益,严重破坏沈阳市某水果批发市场地区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影响极其恶劣。
案情复杂
抽丝剥茧严把案件质量关
本案系沈阳市今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涉黑案件,涉案事实众多、案情重大疑难复杂。
该案立案侦查后,铁西区检察院第一时间派员介入,与公安机关形成打击合力,引导侦查取证;
在审查起诉阶段,办案团队加班加点,认真审阅了案卷材料,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积极听取辩护律师意见;
出庭前详细制定了完善的出庭预案、庭审讯问答辩提纲、公诉意见书等,并就出庭规范、举证内容辩论要点反复进行讨论,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充分做好各项出庭准备工作;
庭审现场,公诉人对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事实进行了逻辑严密、脉络清晰的论证,部分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本案在铁西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群众以及新闻媒体记者、部分被告人家属旁听庭审过程。
扫黑除恶
铁西区检察院一直在行动
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侵蚀党的执政根基。
铁西区检察院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精细案件审查,精心应对庭审。
同时,积极与公安机关、法院协调对接,强化提前介入、证据固定、统一办案标准等工作,切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