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6 07:56:40来源:法律常识
深圳光明十级工伤可赔多少钱?
原创作者: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陈剑峰律师
问题:
陈律师您好!我是法和家网推荐找您咨询工伤的。
我是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人,今年49岁,男,我姓马,农民工。
2021年11月中旬一日,上班不慎被机器压伤左小指。工作地点在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一个工厂。
致左手中指远端骨折。
工伤已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为十级工伤。
受伤之前我的月均工资是6500元。
受伤住院三天,医疗费都是工厂出的。治疗出院后就回老家湖南湘潭休养,没再去公司上班。受伤后工厂再无发过工资。
工厂没有给我缴纳过工伤保险。
请问陈律师,十级工伤,我在广东深圳光明区可以赔偿多少钱?
本咨询者系2022年6月30日微信咨询的,因涉及隐私化名,内容稍作改动,大意没变。
北京陈剑峰律师回复:
您好!马先生。
一、根据工伤法律法规,您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停工留薪期工资,具体数额计算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6500元/月=45500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个月×6500元/月=6500元;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个月×6500元/月=26000元;
4、停工留薪期工资:3个月×6500元/月=19500元。
以上四个项目共计赔偿总额为:97500元。
因此,马先生您的月均工资是6500元,10级工伤,在广东省深圳市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停工留薪期工资合计为97500元。
因工厂未给您缴纳工伤保险,以上赔偿均由工厂负担。
备注一:
1、《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二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
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终止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情形之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补助金标准如下: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二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一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
2、您的工伤赔偿项目除上述四项以外,还另有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陪护费等工伤待遇。
备注二:本文系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第618篇工伤原创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