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6 15:44:25来源:法律常识
据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5月14日9时,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许国利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由于被告人许国利未委托辩护人,由法院通知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派的辩护律师到庭参加诉讼。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许国利与被害人来某某系夫妻,二人因感情、经济等方面原因产生矛盾,许国利对来某某心生怨恨,陆续购买美工刀、切割机等,决意杀害来某某。2020年7月4日晚,许国利在其家中向来某某睡前饮用的牛奶内投入安眠药,待来某某饮用后昏睡之际,采用胶带纸封口、枕头捂压口鼻的方式致来某某死亡。之后许国利将被害人尸体搬至卫生间,使用事先准备的工具将尸体肢解,后分散抛弃。作案后,许国利编造虚假信息,谎称来某某失踪,逃避侦查。7月22日,公安机关筛查小区化粪池发现部分人体组织,于7月23日将许国利抓获归案。
被害人来某某的近亲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许国利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合计271万余元。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该案,已于4月7日召开庭前会议。今天的庭审中,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许国利的各项诉讼权利,辩护人依法进行了辩护,并根据辩护人申请通知三名鉴定人员到庭作证,就鉴定意见作出说明。在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期间,被告人许国利对指控其杀害来某某及分尸的基本事实无异议,但辩称工具并非为了作案特别准备,对附带民事诉讼表示愿意赔偿;辩护人提出认定许国利杀害来某某具体经过的证据链存在欠缺,不是有预谋犯罪,许国利的主观恶性小,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并申请对其进行精神病鉴定;公诉人认为当庭出示的证据足以证实对许国利的指控,无需做精神病鉴定,且许国利系有预谋犯罪,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恶劣,罪行极其严重。被告人许国利在最后陈述阶段表示认罪、悔罪。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害人和被告人的亲属、群众代表、新闻媒体记者旁听了案件审理。12时47分,庭审结束。本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现场:许国利称与妻子的矛盾主要是生活琐事
庭审现场参与者称,许国利自称和妻子的关系“平常表面上挺好的,但是后来这几年矛盾很大,主要矛盾是一些日常的生活琐事。”
许国利供述,“自己有一个分配的房子,需要夫妻共同签字的,但是妻子不愿意签字,却要我去搞定钱的部分”,且房子的产权和水、电、燃气,全部都是写妻子一个人的名字,“就因此心生了矛盾,积怨长期在心底。”
此外,导致两人关系变化的还有小女儿的教育问题。其女近年来成绩滑坡较大,但是妻子“却一直不让我插手来管女儿的教育问题,我因为这些东西觉得压力很大,心生矛盾。”
谈及此事, 许国利突然落泪,并称“我爱她,可是我也恨她,没有办法。”此后很久情绪才平静。
案件时间线回顾
2020年7月4日17时04分,杭州江干女子来某某乘坐单元楼电梯回家后,未再离开小区楼。
2020年7月6日20时07分,江干区公安分局接到群众求助称,来某某于7月5日凌晨失踪。警方对小区开展全面搜索,包括地下室、楼顶等区域,还派出警犬对附近的池塘、公园进行地毯式搜索,都没有任何发现。此后,来女士家人还悬赏10万元找人。
7月22日下午,杭州警方从化粪池中抽取38车粪水,冲洗、筛查后发现有疑似人体组织。现场提取检测后,经DNA比对系来某某人体组织,综合判断来某某可能遇害。结合各类侦查数据研判,进一步明确丈夫许国利有重大犯罪嫌疑。
2020年7月23日,犯罪嫌疑人许国利被杭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20年7月23日10时,许国利初步交代,其因家庭生活矛盾对来某某产生不满,于7月5日凌晨,在家中趁来某某熟睡之际将其杀害,分尸后分散抛弃。
2020年8月6日,杭州市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许国利批捕。
2021年1月28日,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贾宇在向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作检察院工作报告时透露,该案1月5日已移送杭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正在办理。
(来源:杭州中院、新京报、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