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6 17:02:15来源:法律常识
表面上,人们眼中的陈老板,毕业于清华大学,后前往日本留学。海归后在上海创业,从事互联网金融行业。员工众多,分工明确,业务繁忙,收入颇丰。可谓年轻有为,事业有成。
背地里,陈老板以信息科技公司的合法外衣作掩护,肆无忌惮地开展“套路贷”犯罪活动,公司下设推广组、审核组、放款组、催收组。大肆买卖公民个人信息、伪造私刻律师印章,甚至将讨债业务外包。团伙犯罪行为极其嚣张,短时间内全国多名被害人遭受侵害。
小伙惨遭“套路”,牵出亿元大案
被害人许盛隆(化名)大学毕业后,在医院上班,收入稳定、工作体面。因家庭困难急需用钱时,恰巧接到网贷平台的推介电话,未加思索,就按照网贷平台的要求,提供详细资料。当即签定合同,申请借款1500元,对方扣除450元手续费,实际借款1050元。一周后,小许打算按照约定时间还钱,出借的网贷公司却刻意令小许违约,不是不接电话,就是提供的还款卡号错误。如此“逾期”后,并以每天20%以上的违约金虚增债务,致使小许逐步陷入“套路贷”泥潭。截止案发,加上其他多个网贷公司的债务,小许的欠款金额已滚雪球般迅速增至28万元!
“每天清晨一睁眼,眼前就会浮现恐吓短信的字眼,耳朵里不断回响着催收人员刺耳的辱骂声。亲戚朋友和单位领导也受到骚扰。朋友们都躲着我,领导要求我解决好个人问题再来上班。真想时光可以倒流,回到签订合同的那一刻,这可怕的一切就都不会发生了”。不堪其扰的小许最终辞去工作,生活陷入困顿。
2018年5 月29日,小许向敦煌市公安局报案,称自己遭受网络诈骗。公安机关审查后于当日立案,经多方侦查、分析研判,发现该案系典型的电信网络诈骗,且涉案地域广,涉案团伙、成员众多,决定将该案定为“5.30”特大网络“套路贷”专案。
立案后,通过摸查海量信息,抽丝剥茧、巡线深挖、跨省作战,一举摧毁了非法网贷团伙1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00名,缴获作案电脑866台,手机529部,银行卡204张,硬盘391块,U盘等其他作案工具76件,扣押车辆5辆,冻结涉案资金100余万元。
“公司”分工明确,“爪牙”步步紧逼
“5.30专案”中打掉的14个非法网贷团伙,遍布上海、广州、安徽、福建、浙江、湖北等地,普遍具有智能化、产业化的特点,大多数已经形成犯罪利益链、黑色产业链,给案件侦破造成了取证难、打击难、抓捕难、追赃难、定性难。团伙成员多数较年轻、学历较高,特别是前文提到的“陈老板”陈永辉(化名),因其清华大学毕业及留学日本的经历,在团伙中具有绝对的“话语权”。陈永辉归国后于2017年4月在上海成立了上海慧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浙江省桐乡市又成立了嘉兴振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法公司的外衣掩盖了其精心策划的“一整套”违法犯罪行为:公司设置的电话推广组,掌握着大量从非法渠道购买来的特定身份公民个人信息及电话号码,用“小额借款公司”的名义向被害人拨打电话,以“快速放款”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被害人一旦咬钩,则由初审组收集被害人提供的个人身份信息、手机通讯录、工作单位及亲友、同事的姓名、电话、QQ号码等非常详细的个人资料,审核挑选出负债低、有还款能力的被害人,按照不同的条件给被害人1000元到10000元不等的借款额度。放款组通过微信引导被害人在“有凭证”(网络借贷中介平台)与出借人签订年化利率不超过24%的虚假借条,制造合法民间借贷的假象,实际将借条金额的30%以“手续费”、“利息”等名义直接扣除,借款期限为5天。急于用钱的被害人误以为对方是正规的网贷公司,答应了上述高利息(实际年化利率高达3150%)、短周期的苛刻条件。
“借款”到期后,初审组主动引导被害人支付实际到手金额50%的“展期费”后,延长“借款”期限7天。若逾期,则每天收取借条金额8.7%的“逾期费”,以此种看似“合理”的方式实际骗取被害人的钱财。
巧将债务外包,大胆私刻公章
“套路贷”犯罪,最为关键的环节在于“催收”,企业化、产业化的犯罪团伙通常会将债务催收业务外包给专业的讨债公司。2018年6月19日,犯罪嫌疑人陈永辉为使利益最大化,将其控制的三个犯罪团伙催收未果、逾期较长的客户名单资料(共292条)交由以犯罪嫌疑人张银华(化名)为首的“中山市亿能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进一步催收,并约定,除“本金”外虚高部分的债务全部属中山亿能公司所有。后者则通过反复给被害人及其亲友打电话、发短信、发微信,进行辱骂、侮辱、威胁、恐吓、发送淫秽图片文字、电话“轰炸”等方式进行滋扰、纠缠,并冒充外访人员给被害人打电话,以上门催收为要挟胁迫被害人偿还虚高债务。
该催收公司为了提高公司业绩,竟衍生出了私刻公章印制律师函的非法手段。他们使用编造的‘律师名’,并将公司催收电话作为律师联系电话,伪造出‘广东德元律师事务所’的公章,加盖在其私自印制的律师函上,交由公司业务员通过微信发送给客户用于催收。对催收困难巨大的债务,该公司也会将债务二次外包,将受害人信息及伪造的律师函发给受害人当地的无业人员。于是,就有了光头、金链形象的“律师”找到受害人,拿着所谓的“律师函”逼迫还债的荒唐闹剧一再上演。
经统计,自2018 年5月22日至7月10日,陈永辉犯罪团伙通过“有凭证”借贷平台以犯罪嫌疑人元在勤的名义,共向全国“放贷”83人次,实际“放贷”138400元,通过手续费、利息、展期费、续期费等多种名义收回资金102256元,从中非法获利34401元。
而该团伙所涉及的诈骗金额仅仅是“5.30专案”的冰山一角。该案全部涉案人员多达400余人,涉及全国其他省市受害人3000余人,涉案资金近亿元。
执检察利剑斩“套路”
该案案发后,酒泉市、县两级检察院充分履行侦查监督职能,派员提前介入“5.30套路贷”案件,引导案件侦查和分析工作,提升侦办“套路贷”案件的质效,合力严惩“套路贷”犯罪。
为确保各地“套路贷”案件顺利批捕、起诉,酒泉市检察院确定了以员额检察官为办案主体、检察辅助人员协同配合、集体研究决策的办案模式,成立了以分管副检察长为组长的“套路贷”专案领导小组,从相关基层院刑事检察部门抽调54名干警,组成18个办案组,每组配备1名员额检察官、1名检察官助理和1名书记员。在提前介入侦查过程中,检察机关及时组织召开专案组会议和公检联席会议,围绕案件基本情况、证据审查、案件定性等问题进行分析讨论,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侦查机关反馈,及时引导公安机关补充完善相关证据,共提出引导侦查意见130多条。
该案移送至检察机关后,酒泉市两级检察院对120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诈骗、敲诈勒索等罪名批准逮捕,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6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要求公安机关进一步补充完善证据,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查起诉环节。为进一步挖掘“套路贷”背后隐藏的犯罪链条,各地充分发挥侦查监督的职能作用,依法纠正漏捕8名犯罪嫌疑人,防止遗漏罪行、遗漏涉案人员,确保打击犯罪不枉不纵。
8月20日,由瓜州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永辉等二十二人涉嫌诈骗、敲诈勒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伪造企业印章案开庭审理,嫌疑人分别被判处十三年十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十九万至五千元不等罚金。
其余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官有话说: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要求得到满足,生活便利程度也在稳步提升。然而,互联网亦是一把双刃剑,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便可以不断扩大其犯罪触角---仅在某一窝点作案,受害人遍布全国。诸如套路贷犯罪、电信诈骗等行为,都是依托于互联网而实现。该类犯罪行为严重侵害了被害人的财产权益,破坏了社会稳定和经济秩序。因此,打击新型互联网犯罪,显得迫在眉睫。在政法机关提高侦破水平的同时,人民群众也要自觉提高警惕防范意识,熟悉犯罪手段、认清犯罪面目、抵御犯罪侵害。不要轻易相信“无抵押贷款”、“当天放款”的广告和推销电话,需要办理贷款时尽量选取有正规资质的金融机构。如果在借款过程中发现自己遭遇了“套路贷”,甚至已经被暴力催款,则要沉着应对,避免直接与对方产生暴力对抗,注意留存转账记录、催债短信等证据,及时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政法机关与人民群众联合打击下,即使新型互联网犯罪披着隐秘的外衣,也将无处遁形。
来源: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