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6 20:45:23来源:法律常识
山东恒日(莱西)律师事务所
地址:青岛莱西市黄海中路10-6号
王晓栋律师电话:13964208130
电话:0532-83108999
法院随着网络购物的普及,销售量、好评率成为了消费者在网络购物中“货比三家”的重要标准,于是,也随之衍生出许多“刷单行为”。
所谓的“刷单”,指的就是通过请人假扮顾客,用以假乱真的购物方式提高网店的排名和销量,以此获取销量及好评吸引顾客。近日,魏都区法院就宣判了一起因为刷单而引发纠纷的案件。
案情回顾:
王女士因想兼职,便在某网络兼职平台上发布了自己的兼职信息,在2021年11月某日下午,一位自称刘总的人联系上王女士,声称有一份足不出户在手机上就能操作的兼职工作,只需要购买其发送页面上的商品,随后就能得到几十元的佣金。
王女士也没多想,觉得这个兼职轻松还挣钱,便应允了下来。随后自称刘总的人给王女士发送了一个淘宝链接,王女士一看是淘宝链接,觉得是大平台,便放下了警惕心。
王女士通过该链接在一家店铺准备购买1双男士休闲鞋,但是自称刘总的人要求王女士购买10双才能支付佣金,于是王女士便在该店铺购买了10双鞋子,共支付商品总价 18000 元。王女士随后联系自称刘总的人进行退款,此人要求王女士点击收货才能进行退款,王女士点击收货后,但是款项仍未退还,此时王女士才惊觉自己是上当受骗了,便连忙报警,后续诉至法院。
判决结果:
经法院审理查明,王女士与该店铺之间的从下订单、付款、发货到确认收货,前后仅1分钟,整个流程不符合正常交易的习惯,故认定该交易为虚假交易,虚假交易属于不当行为,虚假交易的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合同。故该店铺收到的款项18000元应返还给王女士。
以案说法: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许多人都可以通过手机在网络上兼职,但是也要注意个别网络兼职存在风险。对此,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大家在寻找兼职时,一定要提高警惕,要通过正规渠道签订合法劳务合同,以免掉入骗子的陷阱之中,给自己的财产甚至人身安全带来隐患。
同时也提醒广大商家,在此案中的“刷单行为”不仅直接损害消费者利益,而且也损害了其他合法经营商家的利益,商家应该通过改进产品质量和完善服务等途径,来提升店铺的人气和销量,不应该妄图走所谓的“刷单”捷径,以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王晓栋律师,执业20年,2008年合伙成立山东恒日律师事务所, 2018年获得山东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员荣誉称号,2019年获得青岛市优秀律师荣誉称号,2020年获得青岛市律师行业优秀党员荣誉称号,擅长民商事领域诉讼和非诉业务,在公司业务、建设工程合同、刑事辩护等领域经验丰富。
山东恒日(莱西)律师商事团队,是由王晓栋律师牵头组建的专业律师团队,团队致力于解决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制定预案减少纠纷发生,以专精的业务,严谨的态度,为广大市民提供超值的法律服务。
来源:豫法阳光 声明 |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删除。商务合作 微信:13964208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