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6 21:17:41来源:法律常识
【引言】
遇到“老赖”最无奈的事情不是要不回钱,而是我们在费尽千辛万苦打赢了官司之后,才发现自己还是拿不回钱,到最后只换来一句“对方没有可执行财产,目前只能以终本执行暂时结案。”
转移财产是现在的“老赖”基本都会使用的“常规操作”,对于不熟悉执行程序的申请执行人,面对“老赖”无财产可执行的情况往往会不知所措,今天就和大家简单说说4种常见的“老赖”转移财产给家人的情况。
【4种转移财产的情况】
1.未成年子女名下有大额财产
将财产转移到子女名下是一种常见的转移财产的情况,但未成年人一般没有收入能力,如果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财产远远超出其收入能力,则需要根据实际的出资情况来确定房屋的具体归属,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证明存在转移财产的情况,那么该财产将被视为家庭共同财产,其中属于“老赖”的部分有可能被强制执行。
2.夫妻共同财产登记在其配偶名下
结婚后的财产有可能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也有可能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属于“老赖”的财产却登记在配偶的名下,所以对于“老赖”配偶名下的财产我们也需要进行一定的调查,这样可以避免出现类似情况。
3.所欠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除了上述两种情况之外,还有一种常见情况是“老赖”所借债务实际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这种情况虽然借款人是“老赖”一人,但也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4.财产被恶意转移
“老赖”将财产赠与或以远低于市场价格的方式恶意转移给亲属属于最常见的转移财产的方式,但对于不属于“老赖”财产信息的债权人来说,却是最直接、有效的一种方式,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可以行使代位撤销权,要求确认赠与或买卖行为无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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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东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