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找商铺纠纷律师费用标准,南京找商铺纠纷律师费用标准是多少

时间:2022-12-27 00:16:35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 | 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合同到期,我想收回商铺,租户却要求我赔偿他装修费,我该怎么办?

房东和租客,

本应在合同到期,

就相忘于江湖。

你却赖着不走,

要我赔偿你装修费?

我还能收回我的商铺吗?

合同到期,我想收回商铺,租户却要求我赔偿他装修费,我该怎么办?

1

Q1

合同到期,我想收回商铺,租户却要求我赔偿他装修费,我该怎么办?

商铺合同到期,我要收回商铺。租户却赖着不走,让我赔装修费,请问我该怎么走法律程序?

A1: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合同到期,双方的权利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租户赖着不走,属于拒绝履行返还义务。房主您可诉至法院要求承租人立即腾退,并可要求赔偿租期届满后占用商铺期间的损失。

关于赔偿装修费的问题首先要看双方是否有约定,有相关约定则需要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则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分不同的情况处理:

(1)若承租人装修经过房东同意且装修装饰物未形成附和,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2)若承租人装修经过房东同意,但装修装饰物已经形成附和,则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如果当初承租人装修时未经房东的同意,那么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后,如果能够双方协商解决这个问题的话,最好协商解决,因为这是最快捷,最有效的一种解决途径。如果协商不好,租户仍然不同意搬走的,你可以向被告所在地或者商铺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对方腾出房屋并赔偿相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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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合同到期,我想收回商铺,租户却要求我赔偿他装修费,我该怎么办?

我上班途中骑自行车被机动车撞伤,造成一侧肱骨近端粉碎性骨折,三级股骨颈骨折,交警认定对方全责,但以后有股骨颈坏死的可能。对方机动车购买了第三者责任险,假如我股骨颈坏死,该怎样找对方的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A2:

你好,听你的描述受伤也比较严重,对你的遭遇表示同情,现就赔偿问题做如下分析:

首先关于交通事故赔偿的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因为你是行人与机动车相撞,且机动车一方全责,对于保险不足赔偿损失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进行赔偿。

其次,关于可能存在股骨坏死这个问题,由于骨科病的治疗具有长期性和不确定性,有的需要3、5年或者更久的时间。你可以先根据当前的各项损失情况通过协商或者诉讼先进行索赔;如果治疗效果不佳后来导致股骨头坏死,需要后续治疗康复,到时你可以再次索赔。将来再次索赔时,你依然需要提供相应证据,比如康复费用、医疗费用、各项损失以及股骨头坏死跟该交通事故具有关联性等证据。另外,你受伤也比较严重,治疗出院病情稳定后可以做伤残鉴定,以请求对方支付伤残赔偿金等费用。

最后,预祝你早日康复,生活愉快。

3

Q3

合同到期,我想收回商铺,租户却要求我赔偿他装修费,我该怎么办?

我是应届毕业生,我去工作岗位参加实习工作。单位告知试用期三个月,期间如果领导不满意,不符合其要求是没有工资的?请问这是违法的吗?刚毕业的大学生就业,还需要注意维护自己的哪些合法权益呢?

A3: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用人单位这种要求是不符合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的。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了试用期工资标准。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为领导不满意而不给工资,这种做法明显是违法的。

其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以看出,只有在不符合录用条件时,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即使解除合同,依然要支付劳动期间的工资。

刚毕业的大学生一方面缺乏社会经验,另一方面又面临就业问题,难免出现权益受损的情形。建议在找工作时,一定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且要仔细审查合同的内容,尤其注意合同中工资待遇、保险福利、工作条件、休息休假等重要条款。如果就这些问题出现纠纷,你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反映投诉,也可以通过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依法进行维权。

4

Q4

合同到期,我想收回商铺,租户却要求我赔偿他装修费,我该怎么办?

我是招聘制辅警,今年2月份因为外出执行案子,导致右臂尺骨鹰嘴骨折,我该如何维权?是否应该做伤残鉴定?

A4:

你好,因为你是在工作时间因履行职责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应属于工伤。

因为是合同制的辅警,发生工伤后应当由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你或者其你的近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其次,经工伤认定,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若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你近亲属应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具体认定工伤后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比如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生活护理费、伤残补助金等。如果单位未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则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对于因工伤待遇产生的纠纷你可以向当地劳动局反应情况,如果协调不好还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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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合同到期,我想收回商铺,租户却要求我赔偿他装修费,我该怎么办?

我父亲帮同村一家人修屋顶,掉下来摔伤了至今昏迷不醒,但对方不肯出医药费,我该怎么办?

A5:

根据您的描述,你的父亲是属于帮工,同村人是被帮工人,你们之间的法律关系属于帮工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由此,帮工人因为帮工活动受伤,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当初您的父亲在帮工时,被帮工人明确给你的父亲说不需要帮工,在这种情况下,对方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对方自愿补偿也是可以的。

如果对方是找你的父亲帮忙修屋顶,你的父亲受伤后对方不肯出医药费,那你可以去你们当地法院起诉要求他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因为是同村的邻居,两家关系应该还不错,建议你们最好先采用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凡事还是要以和为贵。

感谢值班律师:

合同到期,我想收回商铺,租户却要求我赔偿他装修费,我该怎么办?

(河南郑州 刘兆庆)


我知道我的前路有黑暗,

我也知道我的身后有光。

但我还是选择一路狂奔,

只为了遇见更好的自己。

实习小编 | 罗健溢

实习法务 | 刘婷

维护 | 宋小军

主编 | 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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