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7 07:00:39来源:法律常识
作者:浙江信专律师事务所 戴佳磊
2019年,大连发生10岁小女孩被13岁男孩杀害的案件,后行凶男孩被收容教养3年,公安机关表示此举已是目前法律框架内最严厉的措施。此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与讨论,有人会好奇为什么这个13岁的男孩杀了人却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犯罪与成年人犯罪在我国法律体系下究竟有何区别?笔者在本文中谈谈目前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别规定。
实体上
不满14周岁
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了刑事责任年龄,不满14周岁为完全无责任年龄,即使故意实施了犯罪行为,也不用负刑事责任。拿上述案例来说,由于行凶男孩未满14周岁,为完全无刑事责任年龄人,因此才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但不予刑事处罚并不代表因此也不用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因此行凶男孩的父母作为其监护人需赔偿给被害女孩一家带来的全部损失。
14—16周岁,已满16周岁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为相对责任年龄,该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只对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6周岁为完全负责任年龄,若有犯罪行为,需负刑事责任,但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既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也不适用死缓)。
除此之外,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在量刑方面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上述周岁的计算,以实足年龄为准,即从行为人14岁或16岁生日的第二天起才能视为已满14周岁或16周岁。
部分未成年罪犯不讲真实姓名、年龄,从而想逃避刑事处罚,对此种情况,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可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罪犯进行骨龄鉴定或其他科学鉴定,经审查,鉴定结论能够准确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时的年龄的,可以作为判断犯罪嫌疑人年龄的证据使用。
程 序 上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与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也有较大不同,对证据的运用也更加严格,不仅要求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还要调查、证明未成年人走入歧途的社会、家庭、成长、教育等方面的背景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在第五编“特别程序”中以专章的形式规定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其中对严格限制逮捕措施、不公开审理、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进行了规定。
其中附条件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认为可以不立即追究刑事责任时,给予设立一定考验期限。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这段考验期限内积极履行相关社会义务,足以证实其悔罪表现的,检察机关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制度。
不起诉决定作出后,未成年人相当于无罪,可回归社会或者学校。这充分体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诉讼程序中更加突出教育改造的方针,在各个诉讼阶段中贯穿教育、感化与挽救的精神。
犯罪记录封存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将符合法定条件的未成年罪犯的犯罪记录、卷宗等相关材料装订成册,加密保存,一般不允许他人查阅的制度。《刑诉法》第275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该制度的设计目的是为了有利于未成年犯罪回归社会。
未成年人由于心智、思想等尚不成熟,相关法律对其作了特殊的保护。但这不代表他们因此就能胡作非为,无法无天。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对子女的管理教育既是责任也是义务,父母的言行举止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孩子的是非价值观。未成年人犯罪不是单纯的法律问题,而是复杂的社会的问题。防止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多领域齐心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