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7 08:48:00来源:法律常识
为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把“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落得更实更细,强化申请人在执行程序中发现、提供财产线索意识,同时更加有效保障申请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尽可能全面地发现被执行财产,六盘水市中院执行局自2018年以来,积极探索尝试,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及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等相关规定,创新发现财产方式,加大执行案件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力度,根据案件办理需要,依当事人申请签发委托调查令,委托申请人代理律师调查与案件执行有关的信息,运行正常,效果良好。一年以来。市中院共签发了10余份律师调查令,委托律师实施调查,发现被执行房产、车辆等财产线索,被执行人迫于压力自动履行近300万元。
今年以来,根据院党组对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的要求和安排部署,进一步推进在执行程序中委托律师调查与执行有关的被执行人身份、财产等信息工作,认真落实基本解决执行难综合治理相关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省高院《关于在执行程序中使用律师调查令的若干规定(试行)》,商全市执行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联合制定《关于在执行程序中试行律师调查令的实施细则》,对执行程序中调查令的使用范围和情形、调查搜集证据、接受调查单位及个人的权利义务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明确了执行案件申请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委托其代理人调查执行案件相关信息。同时,为规范、督促持令律师调查中依法正当行使调查权,对律师实施调查及违反调查规定的惩戒和责任追究作了规定。
在执行程序中推行律师调查制度,更加有效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和惩戒失信被执行人。下一步,全市两级法院将严格按照最高院和省高院的规定和要求,全面推行律师调查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加大对被执行财产的发现力度,助推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实际执行,有力推动执行工作更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