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7 10:00:07来源:法律常识
对钱伯斯每年发布的中国地区中资律所及律师排名,自己简单浏览,并不关心。其一,自己是做刑事辩护的,貌似没有这个类别的排名;其二,心里也很清楚,即便有这个类别的排名,自己也是排不上号的。
我想,和我一样抱有吃瓜群众心态的应该不在少数,每年也就在排名发布那几天,悠然关注和转发,并未在业内掀起多大的波澜。
可今年情势却发生了变化。斯伟江律师《天下名器,窃之不详》一文,如同风乍起,吹皱一江春水,引发朋友圈的热炒。有附和斯伟江律师的,如《别了,钱伯斯》,也有为其辩护的,如《说两句钱伯斯》、《斯伟江律师,你让我失望了》。
说真的,对这种热炒最开心的和其中最大的收益者应该是榜单发布者——钱伯斯法律评级机构,因为大家把它当回事了,正确与否,已经不重要了。有了关注,就有了地位和市场。
对我国法律服务机构评定排名的,除了钱伯斯外,还有法律500、《亚洲法律事务》、《国际金融法律评论》、《中国法律商务》等等。
名利二字,先有名后有利,律所以及律师如果籍籍无名,是很难以在市场上立足更谈不上拓展市场。有人愿意来评定排名以增加自己对法律服务市场上的话语权,有人愿意参与评定排名以增加自己在市场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双方你情我愿,各种各样的商业性评定排名出现是很正常的事。
但就其本质而言,只是一种商业模式,认真去讨论其排名机制是否科学、合理、全面,是否受商业利益驱使,是否代表了法律服务市场的真实地位实在是没有必要。
其一,就榜单本身而言:排名机构为了增加自己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不会把籍籍无名者纳入自己的榜单(即便有,也只会是个别情形),故能上榜者不会是无名小辈,在业内和市场都有一定的影响力。所以我才会去吃瓜,不去吃不了葡萄说葡萄酸,因为我知道我还没有资格参与这种游戏。
其二,就上榜者而言:所谓的业界元老、贤达、一等、二等,是否德配其位,是否就无人能出其右则需另说。既然是商业性评定排名,不管是评定者还是参与者,不可避免有商业上的安排和考虑,也有很多贤达人士、业界大佬基于各种各样原因,不去参与。上榜者可以把其作为一种肯定和认可,但也无需认为自己就是最好的,把其作为标杆打压同行。
第三,就是否参与而言:既然是市场的产物,参与或不参与只是一种态度和选择,并没有孰优孰劣。认为没有意义没有价值,甚至是故弄玄虚的,大可独善其身,无需关心和重视,关心和重视后其心必乱,也就把排名定级真当回事了;积极参与者也不可妄自菲薄,为名为利并非可耻的事,实在没有必要一定要为自己的行为找到高尚的理由;没有资格参与者,就当吃瓜群众好了,那是别人家的游戏,想玩就先让自己有资格,不想玩就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假做真时真亦假,真做假时假亦真,无为有处有还无,你若把钱伯斯排名当真就真成了真,若你当它为假,那就把它看做一场游戏,玩与不玩?如何玩?全在于你。
作者简介
袁志,前检察官,现律师,法学博士,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四川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