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7 13:09:30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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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后拒不到案,后果到底有多严重?因醉驾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李某不安分等待处理,与民警玩起了“失踪”,多次传唤一直未到案。日前,石碣警方将其抓获归案,而为李某取保候审做保证人的刘某因不履行监督义务,被处以2000元罚款。
据了解,去年10月12日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犯罪嫌疑人李某酒后驾驶摩托车在石碣桥东路路段被查获,经血液检测,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98.77mg/100ml,达到了醉酒驾驶的标准。最终,李某以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随后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期间,李某却与民警玩起了“失踪游戏”,从去年12月中旬至今年年初,石碣交警多次传唤李某到案接受调查,但其一直以各种理由躲避,之后更是更换了手机号码,离开了东莞,处于“失联”状态。今年3月,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对李某下发了逮捕令。
4月中旬,根据相关线索,在得知李某已经回到石碣后,民警通过连日走访、摸排,成功锁定了嫌疑人住所,并于近日成功将其抓获归案。值得注意的是,一直与李某保持联系的老乡刘某,作为其取保候审期间的保证人,明知李某更换了联系方式以及擅自离开了东莞,均未如实向公安机关报告,未认真履行保证人监督、报告的义务,依法被处以2000元罚款。
交警部门提醒,取保候审不等于案结事了,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办理取保候审,绝对不能等同于撤销案件,此时案件诉讼程序会一直继续进行。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情节严重的,将会被依法逮捕归案。而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期间的保证人,如未履行保证义务,将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字:袁健斌 通讯员 梁雪君
摄影:石碣供图
编辑:王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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