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7 11:20:11来源:法律常识
山西晚报讯(记者 张文举 通讯员 张旭慧)11月30日7时40分许,长治市潞城区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店上镇潞宝厂区外一条路中间倒着一位老人,头部多处出血,人已经不动了,疑似交通事故。
该大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常庄派出所民警已先期到达并划定区域保护现场。经赶来的急救医护人员确认,这名伤者已死亡。
民警经初查,认定此为一起致人死亡的道路交通肇事逃逸事故。现场位于潞城店上镇潞宝厂区外的一条旧水泥路,南北方向各有多支分岔路口,且现场附近路段监控效果并不理想,加之经过走访后初步确定案发时间在早晨7时之前,也给排查工作带来困难。民警通过现场勘查分析,死者是被同向后方车辆碰撞倒地,现场除死者和遗留在附近路面的数粒零星玻璃碎片外再无有价值线索。勘查人员经商讨分析后确定肇事车辆为一小型轿车。经过参战民警连续不间断地7小时奋战,终于将肇事嫌疑人和肇事车辆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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