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7 20:22:19来源:法律常识
2020年,中山市司法局以“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年”为契机,全面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坚持创新发展理念,主动作为,推进新时代社会风险治理体系建设,开展涉澳民商事纠纷化解工作。
多措并举,做好疫情及复工复产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2020年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突发,我市租赁、劳资等相关领域的矛盾纠纷多发,人民调解工作压力增大。市司法局相继印发《关于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人民调解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民调解工作指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民调解工作方案》等文件,指导各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疫情期间调解调处工作,同时督导开展社会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进一步增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培训力度。疫情期间,举办全市人民调解员线上视频培训班,通过局指挥中心视频连接的方式,安排资深律师分析和讲解有关疫情期间租赁纠纷的法律知识,为全市共200余名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
2020年,全市各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矛盾纠纷案件5749宗,同比去年,增长35%。调解成功5614宗,调解成功率97.65%。
全面加强规范化建设,完善我市人民调解工作体系
根据省厅《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年”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我市人民调解工作体系。
加强对基层组织督查工作。通过实地走访镇街,对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档案卷宗等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制定《中山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接访工作流程》,规范市人民调解中心和市行政服务中心进驻工作组工作的来访接待流程和时限,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不断完善“以案定补”工作。2020年,印发了《中山市人民调解及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及村(社区)“以案定补”申领审批审核流程,同时,实行一案一登记制。2020年,共受理人民调解案件申领262宗,核发221宗。
联调联动,不断开拓调解工作新领域
建立“援调对接”工作机制。联合成立“援调对接工作组”,发挥公职律师和法援律师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专业优势,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实现有效化解纠纷、案结事了的目标。开展工作以来,共受理申请调解案件15宗,其中双方同意调解5宗,调解成功4宗。
加强专业调解室(工作站)建设工作。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建立“退役军人调解工作室”,设立调解窗口和配备调解员,为全市退役军人解决矛盾纠纷。
建立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有机衔接机制,在全市各司法所挂牌成立“行政复议与调解对接工作站”,设立“行政复议与调解对接综合岗”,并安排专人开展相关工作。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平台建设,建立“中山市涉港澳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指导市人民调解协会与三乡镇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广东办事处中山站开展纠纷调处联动工作,据统计,4月以来,共联动调解调处涉租赁、继承等纠纷40多宗,工作机制初见成效,获得当事人的好评。
深化“诉调对接”工作。为进一步加强“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建设,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诉讼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的实施方案》,发挥诉讼与人民调解的优势互补,逐步实现各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基层法院的全面对接,通过调解平台的线上对接,实现在线申请调解、委派调解、申请司法确认等一站式受理、一站式分流、一站式解纷,以信息化推动诉调对接工作。2020年,调解案件完成司法确认申请为159宗,比去年增加62%。
来源:法润中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