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8 11:25:03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原创稿
集美区检察院就李某司法救助案召开简易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律师参与听证。集美区检察院供图
“虽然无辜受伤,幸遇检察机关伸出援助之手,积压在我心里一年多的‘结’终于解了。”近日,李某在厦门集美区检察院12309大厅简易听证室,向检察官及代表、律师等表达了感激之情。
据悉,在2020年5月3日晚上,李某在外用摩托车载客补贴家用,刚好遇到被告人向某欲将被害人小梅挟持回贵州老家。向某在路边拦截了李某的摩托车,声称小梅是他的女朋友,当时李某并未多想。在行驶过程中,因小梅不时挣扎导致摩托车翻车,三人一起摔倒。小梅向行人求助后获救,向某被抓进警局,李某却受伤住院。
住院治疗期间,李某向公安机关作了向某带被害人小梅搭乘其摩托车的证词。后经法医鉴定,李某受伤致右侧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累及关节面,系轻伤一级。为了治疗,李某先后2次住院做手术,前后花费4万多元,家庭陷入经济困难。
了解情况后,集美区检察院检察官主动到李某家中走访,引导其提交司法救助申请。同时,组织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后一致认为李某属于无辜受伤,此外,因李某本身并无过错,目前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所在家庭陷入困境,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基本条件。在征得李某同意后,集美区检察院召开简易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律师参与听证。
在现场,参与听证的谢朝燕律师表示,证人李某通过其他途径很难得到补偿,检察机关的救助,我们应当予以支持。
“听了案情介绍后,检察机关对李某关怀帮助的精神,应当予以肯定发扬,检察机关的救助决定,使陷入困境的人获得帮助,彰显了法律的正义。”长期在辖区从事爱心助人的代表留典芳表示。经听证员评议一致同意对李某予以司法救助的意见。
检察官当场宣布听证结果,根据《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厦门市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向李某发放救助金人民币3.6万元。
近年来,集美区检察院探索推动“司法救助暖民心、公开听证知民意”的专项活动,通过公开听证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件,发放司法救助金29.8万元,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计11人次参与听证,切实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彰显了检察公信。
下一步,集美区检察院将加大实践探索力度,更好地发挥简易听证在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促进信访矛盾及时、就地化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切实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幸福感、获得感。(范艳利 郭钦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