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8 12:53:39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网友小南向小编吐槽到。自己原来在广州上班的时候,借了同事4000元,到现在过了一年了。死活要不回来!想想4000元钱也是自己一个月辛辛苦苦劳动得来的,要不回来真的是太生气了。想去法院起诉也不清楚该走什么流程,没有对方的身份信息,起诉状也写不来。一头雾水,朋友建议我请律师处理。当地一问最少都要5000元才代理。我想着一共才借出去5000元,收回来了也不划算呀。
听完小南的一番叙述,小编不由深深的感受到同情。在日常生活中经常有朋友问小编我这个官司值不值得打了。主要目的就是想从我这里了解一下打这个官司所需要的成本!今天我就和网友们分享几种打官司不花钱的几种情况,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法律援助,这是最常见也是大家最为熟知的免费打官司的情况,只要满足一下条件即可申请免费的法律援助。
1.请求国家赔偿的,向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向提供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3.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的,向给付赡养费、 抚养费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4.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向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5.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向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二.法律援助以外,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要求被告承担律师费用,相当于聘请“免费律师”
1.知识产权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律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著作权法第条文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2.不正当竞争案件:《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违律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这一条通俗的说是指在经营过程中,对手故意仿冒你的商品,诋毁你的企业声誉等等通过各种不正当手段诋毁你的公司,造成利益损害的。
3.合同纠纷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诉讼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律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规定:“债条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这一条相对来说会稍微难理解一点,简单来说如果人家借了你的钱恶意不还,同时准备把自己的房子变卖了,这个时候你就可以行使撤销权,把债务人卖房子的合同给撤销掉,在及时执行。这一过程的诉讼成本,是可以要求对方来承担的。具体的是可以详细咨询律师。
4.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律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在日常经营生产中,合同中都可以约定此条,已作不时之需。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在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的一些免费打官司的情况。针对小南的情况,显然是不适合以上几条的,最终小南听从了我们的建议委托我们起草起诉状,证据目录清单,庭审意见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在实时电话指导他去对应的部门窗口递交对应材料。虽然过程有一些辛苦,好歹结果还是不错,小南拿到了4000元钱欠款,除去成本还有不少剩余,最主要的是还出了一口恶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