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8 20:06:33来源:法律常识
服刑期间好好表现,争取减刑早日出狱。这或许是一句大家经常在影视剧里听过的话,对罪犯来说好好表现真的能减刑吗?在司法实践中,罪犯在服刑期间想要获得减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近日浙江一罪犯就因为表现优异,获得减刑。熊某在社区矫正期间与村民合力救起两名落水的女孩,1月10日,浙江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宣判,罪犯熊某因为见义勇为行为构成重大立功,依法予以减刑6个月。
【参考法条】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条件
(1) 减刑的对象
首先减刑的对象只能是已经经过了法院审判程序定罪量刑,正处于刑罚执行期间的罪犯。特别是减刑条件中有一个立功表现,这个与量刑时的立功存在区别。《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同为立功表现,如果是出现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则可以作为一项量刑制度,对犯罪嫌疑人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在执行刑罚阶段有立功表现,则只能作为一项减刑的前提行为,从而引起减免刑罚的结果。
其次减刑针对的是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的罪犯之间的共同点,就是他们所判处的刑罚均是自由刑,而自由刑的轻重是以刑期的长短来确定的。如果有固定的执行期限,则在此期限内予以减免。
(2) 实质条件
根据刑法第78条的规定,减刑分为可以减刑、应当减刑两种。可以减刑与应当减刑的对象条件和限度条件相同,只是实质条件有所区别。"可以”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 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应当减刑”则必须要构成重大立功表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的相关内容,
“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罪悔罪;
(二)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三)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
(四)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可以认定为“立功表现”的情形:
(一)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三)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四)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较大贡献的。
第(四)项、第(六)项中的技术革新或者其他较大贡献应当由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独立或者为主完成,并经省级主管部门确认。
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情形:
(一)阻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的;
(四)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五)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六)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七)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第(四)项中的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应当是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独立或者为主完成并经国家主管部门确认的发明专利,且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第(七)项中的其他重大贡献应当由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独立或者为主完成,并经国家主管部门确认。
熊某就是因为舍己救人,构成重大立功。只要构成重大立功表现的,就应当依法减刑。
减刑之后剩余的实际执行刑期限如何计算?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 巩志芳律师
减刑程序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减刑制度的设立在于通过这种减少服刑期限的方式来激励罪犯好好改造,重新做人。但是想要获得减刑必须要满足法定条件,经过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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