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8 23:09:52来源:法律常识
魏强、魏磊力叔侄持续近五年的实名举报,尚未画上句号。
即便在去年8月,江西优迈楼宇设备有限公司(下称“江西优迈公司”)因单位行贿罪被判刑处罚,相关负责人钟波被判处缓刑;江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下称“江西特检院”)业务部部长汪某也因接受江西优迈公司贿赂,帮该公司用篡改的合同通过电梯报检审定而获刑。
但在魏强叔侄二人看来,其原参股、就职的江西优迈公司仍存在漏罪未惩。
4月11日,魏强叔侄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举报称,2011年至2014年间,江西优迈公司行贿江西特检院业务部部长汪某、电梯购买方以及蒂森电梯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相关人员,私刻公章篡改合同,伪造进口电梯铭牌,用国产配件冒充进口配件组装电梯销售,长达近4年。
魏强指证钟华私刻的公章
据魏强提供的多份电梯买卖、设备采购合同显示,江西优迈公司与相关企业、单位订立了500余部电梯买卖合同。其中多份合同中,电梯买方要求提供原装进口电梯组件,但江西优迈公司却从蒂森电梯公司采购了国产配件和进口配件混合组装的电梯,并予以安装交付使用。
4月12日下午,就前述举报内容指控,江西优迈公司负责人钟华向澎湃新闻称,他的确行贿,篡改了合同,但并未私刻公章;的确有用国产电梯配件替换原装进口电梯配件行为,但只是很小一部分,“已经赔偿解决”。
同日,江西特检院办公室一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汪某的事情属实,已被双开。但就前述江西优迈公司电梯销售问题,该工作人员以需要“介绍信”才能接受采访为由,婉拒提供相关情况。
不过,有电梯方面专家向澎湃新闻指出,用同一厂家电梯配件从原装进口替换成国产,只要通过“型式试验”,取得相关合格证书,质量安全问题不大。但是采购方肯定存在合同违约。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新年分析认为,将进口配件偷换成国产配件的行为只属于民事领域中的合同违约,若从合同订立时就已经打算将配件替换,则可能涉嫌民事欺诈。
合伙人闹翻牵出大量疑似私刻公章和问题合同
魏强叔侄与江西优迈公司的恩怨得从2011年说起。
魏强向澎湃新闻称,2011年底,他与现江西优迈公司负责人钟华口头约定,由他出流动资金,钟华负责经营管理,合作成立江西优迈公司等公司。
因不懂电梯具体安装业务,魏强遂安排侄子魏磊力等亲友为出纳,负责监管公司财务工作。
魏磊力称,2014年初,他在日常对账时,发现公司多笔业务费用去向不明,金额巨大。经与魏强汇报,并进行细致核查,发现江西优迈公司钟华等人存在向江西特检院业务部部长汪峰以及电梯购买方人员行贿行为。
魏强表示,就此,他们曾对钟华进行沟通劝导,但最终双方撕破了脸,闹翻了。为留存证据,他们从当时江西优迈公司办公场所南昌市建设西路1033号,截获了大量疑似私刻公章和电梯买卖、进购合同文件。
根据魏磊力向澎湃新闻提供的其截获的39枚疑似私刻的公章印样和照片,其中包含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房产管理局、贵溪市人民医院等32家政企事业单位公章,另有个人公章7枚。
魏强指证钟华私刻的公章
但只有部分公司票据显示,江西优迈公司工程部报销了“奥的斯公章”、“奥的斯合同章”的刻章费用,两笔合计250元。其他公章的来源及是否曾被使用,尚未得到证明。
另从魏磊力提供的11份江西优迈公司与吉安农商银行、南昌市第一医院、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单位的电梯销售合同,以及江西优迈公司向蒂森电梯公司的电梯设备采购合同中,均可见江西优迈公司用国产电梯配件冒充进口电梯配件,混合组装后以原装进口电梯销售给买方。
澎湃新闻注意到,以江西优迈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下简称“江西移动公司”)签订的《江西移动2013年度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框架合同》为例,电梯购买方江西移动一共从江西优迈公司采购了25部电梯,单价每部约57万元,总价1250万元。合同中约定“电梯的主机、门机、控制系统、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1m/s)为德国原品牌原装进口产品,光幕为欧洲进口”。
但在江西优迈公司与蒂森电梯签订的购销合同中,用于江西移动公司红谷滩新区办公楼项目的一部11层电梯设备中,光幕、主板、门机、主机、变频器等主要配置均为国产部件,单价约30万元;用于中国移动九江分公司的两部6层电梯设备中,单价约19万元,除拽引机编码器、主板为德国进口、光幕为欧洲进口外,变频器和变频门机均为蒂森电梯公司国产部件。
其他多份合同情况与此类似。
魏强认为,此行为不仅是对电梯购买方的欺诈,也可能存在国产配件与进口配件不兼容匹配的安全隐患。其遂自2014年开始,就此向多个部门进行持续举报。
特检院业务部长收受贿赂被查,涉事公司亦获刑
魏强叔侄等人的举报最终受到了江西纪检部门的重视。
2017年12月7日,江西省纪委驻省工商局纪检组向魏筱霞出具一份《关于举报省特检院汪峰收受贿赂的信访回复》。
纪委的回复
该份信访回复称,“我组于2017年9月至12月,陆续收到你举报我省特检院汪峰收受贿赂的信访件共计3件(均为重复件)。经我组核查,汪峰收受贿赂的问题属实……我们将对汪峰进行党纪政纪处分”。
另据裁判文书网公开的判决文书显示,2018年8月3日,江西优迈公司、钟波单位行贿一案,经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江西优迈公司法定代表人钟华(另案处理)及其公司员工钟波,通过将该公司的电梯采购安装合同中的合同金额进行篡改,从而降低合同总金额,以便公司相关电梯业务在向江西特检院报检时可以少交纳检验检测费。
判决书载明,为使篡改后的合同能够通过审定,江西优迈公司由钟华及钟波先后多次在时任江西特检院业务部部长汪某(已被判刑)的办公室或其单位附近,给予汪某人民币共计21万余元,该公司篡改的合同在汪某的帮助下通过了报检审定。
经法院一审宣判,江西优迈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已缴纳);钟波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对已退缴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不过,澎湃新闻暂未获取到钟华“另案处理”的相关处理情况,以及江西特检院业务部部长汪峰的判刑情况。
4月12日下午,江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办公室一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证实,原业务部长汪峰已被“双开”,但未透露汪峰因收受贿赂的具体判决情况。
但就汪峰经手报检审定的电梯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以及江西优迈公司是否存在用国产电梯部件冒充进口部件销售的问题,该工作人员以需要“介绍信”才能接受采访为由,婉拒提供相关情况。
魏强认为,前述判决,仅对钟华等人行贿江西特监管国家工作人员的罪行进行了惩治,但对江西优迈公司疑似私刻公章、篡改合同,及用采购国产电梯部件冒充原装进口电梯部件,欺诈电梯买方一事,未得到法律的追溯调查惩治。
魏强提供的一份江西优迈公司给江西移动公司的《关于红角洲生产基地电梯安全钳的回复》显示,江西移动公司发现江西优迈公司前期在电梯中发运了6台国产部件,并发出了“供货质量函”,江西优迈公司为此用进口部件进行了更换整改。
该份回复中,江西优迈公司称这是其公司“工作失误”。
涉事公司负责人承认部分电梯用国产部件替换进口部件
按照规定,电梯验收时需提供合格证书、品质保证书、五大件产品原产地证明书、出厂检验报告及技术资料、海运清单、海关商检证明等资料。
另根据GB/T10060-199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9-1997《电梯试验方法》、GB50310-200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规定接受当地技术监管部门的安装验收。
那么,涉事公司江西优迈公司事如何提供了冒充原装进口电梯部件的海运清单、海关商检证明等资料,通过验收的呢?江西优迈公司负责人钟华未予回应。
4月12日下午,钟华向澎湃新闻承认其公司的确曾经向江西特检院业务部部长汪峰行贿,来篡改合同,“这是事实”,但不存在私刻大量公章一事。
而对于将客户要求的蒂森原装进口电梯配件替换成国产配件一事,钟华称,“这种情况偶尔也有一点点,但也进行了赔偿”,现在已经解决了。
钟华称,魏强在公司安排亲戚,未经公司授权净转出资金1708万余元,是导致魏强举报他的原因。
对于该说法,魏强则称,当时,钟华拿着在银行打印出来的流水去经侦大队报案,谎称其和姐姐魏筱霞挪用公司资金1700余万元,是在报假案。
澎湃新闻追问钟华如何篡改合同、对多少客户要求的配件进行了替换,但钟华并未作回应,反问澎湃新闻记者“你们收了魏强多少钱?魏强让你吃*你会去吃吗?”。
魏强称,当时进行替换配件,时任蒂森公司南昌分公司负责人的张志辉对此知情,“钟华曾经向张志辉转账30万”。
但澎湃新闻致电张志辉,提示号码已暂停服务。蒂森电梯南昌公司方面一位孙姓负责人表示,其对前述事宜不清楚,有问题咨询公司总部,随即挂断了电话。
随后,澎湃新闻又先后致电11家曾从江西优迈公司购买电梯的用户。
当时负责采购电梯的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证实,该校确从江西优迈公司采购了6台电梯,对电梯是否存在国产部件冒充进口部件的情况不知情,但电梯均通过了特检院检验,这些年运行正常。
修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当时负责采购电梯的工作人员也表示,不清楚电梯是否存在国产部件冒充进口部件情况,采购的电梯运行良好;修水县义宁镇镇政府一位工作人员称,楼至今未建起来,电梯也就没运行。
另8家采购单位与江西优迈签订合同中留存的联系电话,均未能接通。
专家称同品牌国产部件安全隐患低,律师建议应追究欺诈行为
将原装进口配件替换成国产配件,对电梯的正常运行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对此,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电梯三室一技术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就前述事件中,不管配件是蒂森进口还是蒂森国产,保证是通过合法的供应商采购,有质量合格证、产品合格证、型式试验报告,质量问题上面不会有大问题,最终会有一个整机的测试来检验,只是会在价格方面存在差异。
合肥市电梯行业协会丁姓秘书长也告诉澎湃新闻,未按客户要求采购原装进口配件,而是改成同厂家国产配件,在质量方面问题不大。采购时厂家会根据合同要求配置,配置一旦确定下来就会进行“型式试验”,试验不合理,厂家就会提出;但试验证明没问题,要出具报告,证明国产和进口的配件之间没问题,不影响整机质量。
不过,江西优迈公司用国产电梯部件替换进口部件,可能会涉嫌合同违约。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新年指出,该事件中,江西优迈公司将进口配件偷换成国产配件的行为,应属于民事领域中的合同违约;若从合同订立时,江西优迈公司就已打算将进口部件替换成国产部件,则就可能涉嫌民事欺诈,若违反《合同法》及《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针对指控钟华篡改合同一事,张新年认为,由于《刑法》中规定的伪造印章罪是行为犯,如果江西优迈公司相关人员确实存在伪造国家机关、公司、企业等公章的行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邢鑫指出,对于指控钟华可能存在的伪造印章来篡改合同等行为是否涉嫌伪造印章罪、合同诈骗罪等刑事犯罪,则需要向公安机关报案进行立案侦查,再通过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判才能确认。
邢鑫认为,本案涉及买卖合同纠纷。根据《合同法》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邢鑫表示,新余市文广新局、南昌市第一医院等电梯采购单位作为买卖合同的需方,如果发现存在电梯配件更换、以次充好等情况,有权根据与供货方江西优迈签订的《电梯采购合同》的相关约定,拒绝接受合同标的物电梯或主张解除合同,并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究江西优迈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