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9 04:37:32来源:法律常识
26岁吴女士到某朋友家参加生日聚会,众人玩得很嗨,直到很晚聚会才结束,期间大家都喝了不少的酒。尤其是吴女士,由于酒量不好,醉得可谓一塌糊涂。
由于吴女士醉得不轻,便留宿在了朋友家,另一位男性友人张某由于喝了酒不能开车,加上已是深夜,也选择了留宿在此。
下半夜的时候,吴女士东倒西歪地起身下床上厕所,之后又迷迷糊糊地打算回房继续睡觉。不过,由于酒还没有醒的缘故,她竟然不小心进错了房间。
而男子张某由于有择床的毛病,一直睡得不踏实,半睡半醒间,突然感觉有人打开了房门,紧接着身边便躺下了一个人,随后还紧紧搂住了自己,嘴里嘟哝着某人的名字。
听到这喃喃地熟悉声音,张某顿时发觉身边躺下的乃是吴女士,不过她似乎把自己当成了她的男朋友,口中一直在含糊不清地叫着她男友的名字。
感受到怀中的温暖,再加上在酒精的刺激作用下,张某顿时迷失了心智,竟然趁着吴女士处于醉酒状态,意识不清之际,与其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情。
而吴女士由于喝醉了酒,迷迷糊糊地还以为是在自己家,更是误把张某当成了自己的男朋友,再加上处于醉酒状态,意识不是很清醒,便没有对张某的所作所为做出反抗。
不过,第二天早上,当吴女士酒醒后,发现躺在身边的竟然是男子张某,顿时惊吓不已,并立即质问张某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两人随后因此发生了激烈的争吵。
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吵得不可开交。最后,气愤不已的吴女士以自己受到强奸为由,选择了报警处理。随后,男子张某被警方带走,以做进一步的调查。
对此,有律师认为: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的行为。
本案中,男子张某并没有使用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吴女士发生关系;此外,由于吴女士误把张某当成了男朋友,因此两人发生关系时,吴女士并没有做出反抗,因而乍一看,张某似乎也不存在违背妇女意志的问题。
综上所述:本案乍一看,张某似乎的确并不构成强奸罪。因为张某并没有使用暴力、胁迫手段 ,而且吴女士也并没有做出反抗,默许了张某的行为。
对此,有律师认为:
强奸罪的手段,除了暴力、胁迫外,还有其他手段。
所谓其他手段,是指采用暴力、胁迫以外的使被害妇女不知抗拒或者不能抗拒的手段,具有与暴力、胁迫相同的强制性质。
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其他手段有:用酒灌醉妇女进行侵犯,利用妇女熟睡之机进行侵犯,冒充妇女的丈夫或者男友进行侵犯;利用妇女处于孤立无援的状态进行侵犯,假冒治病侵犯妇女,用药物麻醉侵犯妇女等等。
本案中,男子张某明知吴女士醉酒后认错了人,误把自己当成了她男友,却依然趁机与其发生了关系。张某的这种行为明显属于冒充妇女的男友进行侵犯,属于强奸罪的其他手段之一。
另外,本案中,吴女士由于处于醉酒状态,出现神志不清、判断力减弱的情况,因此防卫能力明显削弱,处于不知反抗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之下,男子张某却依然趁机与其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情,实属不该。
综上所述:本案中,男子张某其实已经涉嫌了强奸罪,因为他属于利用吴女士醉酒之机,处于不知反抗的状态,并冒充吴女士男友与其发生的关系。
强奸罪,一般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案中,男子张某并不属于情节严重之列,因此,会被依法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当然了,本案争议很大,男子张某到底构不构成强奸罪,众说纷纭,而争议的焦点问题便是张某对于自己的行为,是否具有主观上的故意性。
最后,大家是如何看待本案的呢?对于本案,你们又有哪些不一样的观点呢?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