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7 21:17:06来源:法律常识
20日,东莞市民政局发布《东莞市民政局关于常平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等4个镇级婚姻登记处开始办理本镇非莞籍群众结婚离婚登记的通告》。《通告》提到,为方便非莞籍群众就近办理婚姻登记,东莞自2022年2月22日起在常平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凤岗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虎门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石龙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开始为持其本镇有效居住证的非莞籍群众提供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服务。
附件:全市23个婚姻登记处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记者】薛屏
【作者】 薛屏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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