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30 04:02:44来源:法律常识
“在我困难时伸出了援手,太感谢你们了!”近日,一位未成年受援人的母亲潘某将锦旗送给番禺区法律援助处的工作人员,感谢区法援处及其承办律师通过法律途径为其解决了孩子的抚养费问题。
2020年12月初,潘某因非婚生儿子的抚养权、抚养费、出生时住院抢救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等问题到区法援处寻求帮助,区法援处了解情况后立即开通“绿色通道”,指派了办案经验丰富、长期关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广东骏道律师事务所杜淑娟律师承办该案。
杜律师接受指派后及时约见潘某,获知其与男方未婚生育一个儿子,男方家人多次要求其将孩子送回男方家抚养,男方从未向潘某支付过孩子的抚养费,孩子出生时需要抢救治疗,男方也未支付任何医疗费,导致至今仍欠付医院的医疗费未付。为此,潘某担心无法获得非婚生子的抚养权,陷入无助、焦虑状态。
杜律师耐心细致地与其沟通,了解双方的感情情况、男方的家庭和经济情况、亲子关系情况等,根据现有材料及法律规定详细解释该案可能涉及的法律依据、以及可能存在的各种诉讼风险。
因案件需先进入诉前联调阶段,潘某希望案件能够尽快审理结案,故杜律师多次联系调解人员了解调解情况,要求如无法调解则尽快转入立案阶段,并将了解的情况及时告知潘某。
案件立案后,因男方拒绝接听法院电话导致案件材料无法送达,杜律师与潘某积极联系经办法官,确认无法送达后,要求法院能尽快公告送达。后庭审中因男方未到庭应诉,导致无法进行亲子鉴定,杜律师于庭审后及时提交亲子鉴定申请书以表示原告已履行原告方的举证责任。
经法院判决,儿子由潘某抚养,男方须向潘某支付儿子出生至今的抚养费以及依法由男方承担的医疗费,并且每月应向潘某支付1500元抚养费。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穗司宣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