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7 22:35:08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津滨海客户端】
津滨海讯(记者 魏薇 戴枭翔)货车超载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且危险性极大,稍有不慎就容易引发重大交通事故。近日,滨海新区公安局交管支队深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先后就查处多起超载行为。
当天,新港路大队民警在新港四号路沿线开展行动时,发现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存在超载嫌疑。经核查,该车核定载质量为33.8吨,实载71.52吨,已超过允许最大总质量50%以上。无独有偶,15分钟后,在同一地点,交警又拦检了一辆重型集装箱半挂车,经称重检查,这辆核定载质量为33.2吨的货车实载56.1吨,同样超载50%以上。
上述两车驾驶人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条第1款,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4条第1款之规定,依法分别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新港路大队在新港四号路沿线开展行动时查获的半挂车
同时,滨海新区公安局交管支队杭州道大队民警近日夜间在港城大道沿线开展行动时,也先后拦检了两辆存在超载违法嫌疑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经检测,两车搭载货物均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下,交警依法分别对两车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分。
杭州道大队在港城大道沿线开展行动时查处的半挂车
连日来,为深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结合《滨海新区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滨海新区公安局交管支队与属地交通运输部门持续开展联合行动,加强对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有力打击和震慑货运车辆违法超载交通违法行为。
下一步,新区交警将结合“百日行动”,持续联合交通运输部门严格依法查处超限超载违法货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货运源头单位、相关监管单位和人员追究责任,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全力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切实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
新区交警提醒广大货运企业相关单位和货车驾驶人员:不要为了“多拉多赚”而忽略安全,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危害巨大,请自觉避免货车超载上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平安出行。(滨海新区公安局交管支队供图)
本文来自【津滨海客户端】,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