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30 10:59:09来源:法律常识
记者 张璟璟
市政府新闻办今天(2月2日)下午召开第六场疫情通报新闻发布会。宁波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卫健委党委委员黄加成,宁波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文伟介绍相关情况。
黄加成介绍疫情基本情况——
2月1日0-24时,宁波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1例,其中,海曙区7例、慈溪市2例、鄞州区2例。
截至2020年2月1日24时,全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66例,现有重症病例3例(其中危重症1例,在省级医院治疗),累计出院1例。确诊病例中,海曙区25例,镇海区3例,北仑区2例,鄞州区10例,奉化区3例,宁海县8例,象山县2例,余姚市3例(已出院1例),慈溪市7例,高新区1例,东钱湖1例、杭州湾新区1例。
目前,全市共有619名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医学观察,已解除隔离28名密切接触者。
黄加成介绍疫情防控情况——
目前,宁波正进一步强化“网格化”管理。按照“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放过任何一条线索”的要求,全面开展网格化、地毯式排摸,确保排查落实到一家一户一人,并逐一登记造册,做好追踪随访。截至2月1日19时,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123人、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0653人。
进一步严控输入管理。加强源头性联防联控,优化流程,完善机制,强化高速道口、铁路、机场等重点口岸的交通检疫工作。前24小时(截至2月2日9时),全市共设立疫情防控市县际路口检查点54 个(与前日相比减少5个),其中高速出口29个(与前日相比减少2个)、国省道5个、高铁站6个、机场1个以及各属地辖区内主干道自主运作13个(与前日相比减少3个)。前24小时,各入口检查点共投入力量2066名,检查车辆67477辆(涉重点地区车辆5辆);检查人员140661人(涉重点地区人员10名);新发现5名体温异常人员(无重点地区人员),其中送发热门诊2人、引导就医3人。已累计检查车辆282525辆(涉重点地区车辆389辆),累计检查人员852198人(涉重点地区涉人员609名),发现异常移交人员157名。
进一步做好医疗救治工作。2月1日0-24时,全市发热门诊就诊人数2190人次,连续四天较前一日略有回落,当日新增留观患者106人。全力救治确诊患者,对重症病例加强市级核心专家组会诊,并与省级专家保持联络;对区、县(市)普通病例的病情变化密切关注,昨天组织2批市级专家对普通病例进行会诊。同时下发文件,要求各级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留观和住院患者的规范管理,及时发现并筛查可疑病人。
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前24小时,全市出动卫生监督(协管)员1501人次,监督检查医疗机构248家次,对重点医疗机构的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巡查口腔诊疗、预防接种等健康服务项目暂停情况;监督检查公共场所398家次,督导公共场所落实防控措施;排摸、复查非法行医窝点11个,未发现非法行医行为;监督检查医学观察点和隔离点17家;分5组启动对10个区、县(市)的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居家(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等地的防控检查。
黄加成介绍下步防控工作——
今天报告确诊病例数较前两日仍有增加,主要是病例诊断和报告流程有调整,我们检查确诊的速度在加快。下一步,我们根据市防控专家组的研判,继续围绕“防输入、防扩散、防输出”这三条主线,细化再细化、落实再落实,以最严厉最果断的措施落实好防疫阻击战。
最后,我们再次呼吁:广大公众一定要加强自我保护,少出门,不聚集,勤洗手,讲卫生。如有发热、咳嗽咳痰、胸闷气急等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不建议自行服用退烧药物。
宁波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文伟介绍相关情况——
记者:受疫情影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权益怎么保障?
陈文伟: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记者: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产企业的职工工资怎么支付?
陈文伟: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职工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其中,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宁波国家高新区、大榭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宁波保税区每月2010元;慈溪、余姚、杭州湾新区每月1800元;象山、奉化、宁海每月1660元。
记者:企业对因疫情未及时返回复工的职工应该怎么办?
企业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其中,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职工在带薪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陈文伟表示,以上发布,均是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人社部、省人社厅已出台的政策整理出来的,考虑到疫情的发展情况,结合宁波的实际,一方面,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我们提倡和引导企业和职工协商解决相关问题;另一方面,鉴于2月份的工资支付周期未满,国家和省市还会视情研究相关办法,我们将及时贯彻并第一时间发布最新消息,必要时积极向上建议。
记者:如何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有效保障用人单位节后用工?
陈文伟:春节后历来是青年就业及企业用工的高峰时期,宁波人社局及时调整工作方式,暂停2月起全市所有现场招聘活动,均由线下洽谈调整为线上对接。原定于2月7日的宁波市青年就业暨第31届高校毕业生供需洽谈会调整为网上“毕洽会”,我们在宁波人才网、甬派APP、甬上APP专门开通“毕洽会”频道,让求职者足不出户就可在线上进行岗位搜索、简历投递和视频对接。
陈文伟:同时,在整个2月份,宁波人才网将加强市县联动提供线上免费招聘服务。自2月1日起,宁波人才网联合下辖6个区县(市)人才网将举办线上招聘会55场,目前,已推出6148家次企业、31535个就业岗位,经审核通过的用人单位可在线实时发布招聘信息,求职者可扫码登录应聘岗位、投递简历,大家可以登录宁波人才网进一步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