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30 18:11:48来源:法律常识
公开宣告
近日,永春县检察院对三起危险驾驶案进行不起诉集中公开宣告,由检察官、被不起诉人、侦查人员参加,并邀请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检风检纪监督员到场监督评议。
此次公开宣告的三起危险驾驶案均属于相对不起诉案件,即犯罪情节轻微,可依法免除刑罚。先由承办检察官叙述案件事实、阐明法律依据、宣读不起诉决定并公开听取各方意见,后从社会危害、犯罪根源、今后期望三方面对被不起诉人开展训诫教育,最后播放了警示教育短片强化教育效果。三名被不起诉人均表示悔过,保证今后不再犯。之后承办检察官当场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
宣读不起诉决定
对不起诉人开展训诫教育
★★★☆
与会的第三方代表对次此检察机关公开宣告的做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们认为,对轻微刑事案件作不起诉处理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有效地保障了人权、节约了诉讼资源,公开宣告的做法更是提高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透明度,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
永春县纪委党风廉政监督室主任、县检察院检风检纪监督员王雪静
永春县政协委员、永春郭雅怀律师事务所主任郭雅怀
永春县人大代表、团县委副书记施钊杰
永春县政协委员、永春鼎金律师事务所主任陈金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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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这就结束了吗?小编又来科普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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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讲堂
什么是公开宣告?
公开宣告是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按照确定的范围和程序,在专门或临时场所,对依法做出的检察决定,在相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公开阐明做出决定的事实和理由,现场宣布决定内容并送达决定文书的活动。
文稿|邓仕杰
编辑|陈敬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