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31 04:00:05来源:法律常识
为推动群体性劳动纠纷平稳有序化解,黄浦区法律援助中心及黄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积极协作,充分发挥联动机制作用,共同高效化解群体性劳动纠纷,深入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2021年7月6日,黄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联系黄浦区法律援助中心,有一个涉及23人的群体性劳动纠纷需要法律援助。
了解具体情况后,为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群体性劳动纠纷化解工作,提高工作效率、避免申请人等待,中心立即启动群案受理机制,开通绿色通道,安排专人接待,引导申请人分批次前来中心受理案件,并开展指尖办、优先办,指导申请人通过“一网通办”递交法律援助案件申请,优先受理审批,快速完成受理、审批、指派工作,并指派擅长劳动纠纷的法律援助律师臧高韵、陈小花共同承办这起23人的群体案件。
接受中心指派后,两位援助律师第一时间联系了23名受援人,了解到单位因疫情原因经营不善,已于2021年2月停止经营。单位与各当事人均已签署《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并承诺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金。虽承诺时间早已届满,但单位至今分文未付,故受援人集体申请法律援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约定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
第一时间联系受援人,做好充分准备工作。
援助律师牺牲双休日时间,在2021年7月10日和11日(周六、周日)一一联系23名受援人,并耐心解答受援人的各种法律问题。
为方便沟通,援助律师又与23名受援人建立微信群,约定在2021年7月12日中午至律所办理委托手续、收集证据材料、签署仲裁申请书等事宜。与此同时,援助律师提前进行准备需要受援人签署的23套相关资料。
发挥联动机制,积极联系仲裁调解。
考虑到本起集体仲裁所涉人员多、人员成分复杂,为高效解决本次争议,切实帮助劳动者及时拿回血汗钱,援助律师在第一时间与上海市黄浦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联系,与仲裁庭提前协调调解方案,得到了仲裁庭的积极支持。
2021年7月10日上午,援助律师得到仲裁庭负责此案的仲裁员的回复,称已经与被申请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林某取得联系,对方表示愿意协商解决此事。仲裁员希望援助律师能在2021年7月13日前提交立案,并约单位法人在立案当天进行初步沟通。
与时间赛跑,两天内完成所有申请资料并递交立案。
援助律师为能保证在2021年7月13日(周二)提交仲裁申请书,加班加点,与时间赛跑,多次与各当事人联系沟通、收集材料,并提前草拟23人的包括仲裁申请书、证据目录在内的所有资料。
2021年7月12日及7月13日中午,援助律师与23位受援人办理好委托、签署仲裁申请书的手续。
为顺利立案,援助律师又提前联系黄浦劳动仲裁立案庭,预约2021年7月13日下午提交劳动仲裁申请材料。
立案当天与单位进行首轮磋商,达成初步调解方案。
2021年7月13日,援助律师依约至劳动仲裁,与单位进行了第一次长达近3个小时的会面。
援助律师针对各当事人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方式、支付时间、支付金额等据理力争,初步商定了在原协议约定的经济补偿金不变的条件下,按30%、40%、30%比例支付的方式。第一笔应保证在2021年7月15日支付,其余两笔支付时间待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股东协商后予以回复。后援助律师在第一时间将初步方案告知各受援人。
2021年7月14日下午16:30许,仲裁员告知援助律师用人单位的最终调解方案:即2021年7月15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30%,2021年8月10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40%,2021年8月31日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30%。援助律师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告知受援人,受援人均表示认可。
积极参与巡回法庭调解,第一时间获得补偿款。
为保障各受援人能第一时间获取补偿金,经仲裁协调沟通,定于2021年7月15日在豫园街道巡回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
2021年7月15日下午1:30,仲裁员、援助律师、受援人代表、单位法定代表人在豫园街道的仲裁巡回庭参加庭审。仲裁巡回庭当场出具仲裁调解书。与此同时,单位当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第一笔补偿金支付到各受援人账户
至此,一起拖延大半年、金额超过百万的群体性劳动纠纷,在援助律师认真、负责、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下,在各方联动配合下,一周之内得到了解决,帮助受援人获得了赔偿款共计105万余元,赢得了受援人的一致称赞,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彰显司法为民理念,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