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31 16:38:31来源:法律常识
“通过检察机关的这次公开听证,加深了我们对司法工作的认知,情感上我们同情被害人,但法理上我们相信并认可司法机关的决定。”近日,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检察院就一起刑事申诉案举行公开听证,邀请5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会后,人民监督员屠澄作为听证代表发言。经过此次公开听证,申诉人当场表示自愿息诉罢访。
近年来,虎丘区检察院全面探索、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等文件要求,将人民监督员监督活动纳入各个检察办案环节,在“全面监督、全员参与”上持续发力,以“三个坚持”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发展,实现人民监督员的“真监督、真建言”。2021年以来,共邀请33名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听证、信访矛盾化解、检察开放日等活动52次。
坚持健全机制,规范监督流程。制定《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细化列举人民监督员参与活动范围,做实“应当”监督规定动作。探索形成人民监督员公开听证“阅、听、问、议、释”五步法:“阅”看案卷材料,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听”取案件承办人关于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的说明;“问”询承办人和当事人关键问题;“议”评案件并发表人民监督员监督意见;“释”法说理,连同检察官向当事人阐释法理依据,以此做到全面监督、深度参与。
坚持协同互助,实现提质增效。形成由检察长直接领导、分管检察长牵头落实、案件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各业务部门配合协作的工作架构,指派专人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建立与司法行政机关协作配合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定期走访司法行政等相关部门,通报工作情况,加强工作对接和沟通协作。强化宣传力度,依托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宣传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新变化,扩大人民监督员工作公众知晓度,获得群众对人民监督员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坚持民生导向,注重矛盾化解。利用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审查、公开听证等活动的契机,向申诉人释法说理,引导申诉人息诉罢访,助力社会矛盾化解。2021年,实现刑事申诉案件全部息诉罢访。
当前,虎丘区检察院正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案件中全面引入人民监督员监督机制,把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增强监督合力与效力,将人民监督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增进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可与支持。
来源 | 人民监督
编辑 | 崔瀚文 王红蕾 审核 | 田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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