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 遣送回国没有钱找律师,日本 遣送回国没有钱找律师可以吗

时间:2023-01-01 05:27:30来源:法律常识

1976年3月,日本《产经新闻》发表了《漂浮在宇宙中的240亿》的报道,内容是名为“赵碧琰”的中国人在日本的巨额财产可能被人骗取。同年6月,日本《新闻周刊》也发表了类似的内容,不过《新闻周刊》称,这笔财产高达“两兆日元”(那到底是多少钱呢?说法不一,有资料记载,这笔财产总额1981年被估价为30亿日元,还有人说是30亿人民币)。

不久,澳门的《澳门日报》,还有香港的《大公报》和《明报》都对这个事件进行了报道,“赵碧琰的巨额财产”顿时成为街头巷议的新闻事件,轰动一时。

那么,这个叫“赵碧琰”的人到底是谁呢?她的巨额财产为何会出现在日本?为什么会被人骗取?后来是否追回了呢?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个故事。

意外发现的属于中国人的巨额财产

1963年夏天,一辆擦得铮亮的黑色轿车停在北京旧鼓楼大街小石桥胡同一户人家的门口,车上下来两个男子。这两人是东京华侨总会副总干事陈琨旺和吴甫文,他们这次到小石桥胡同,是为了帮一笔巨额财产找到主人。

几个月前,陈琨旺在东京办公室里接待了一个华裔女人,她因丈夫伪造地契变卖他人土地被抓来找华侨总会帮忙。

在这个女人哭哭啼啼的诉说中,陈琨旺获得了一个重要的信息:20多年前有一个中国人在东京购买了大量的房产和土地,这个女人丈夫变卖的就是此人遗留的不动产。

战后东京土地价格飙升,这人留下的不动产应该会是一笔不小的财富。更重要的是,这可是中国人的财产啊!

陈琨旺放下手头其它事务,全力调查这笔财产的相关情况。

东京地产局提供的确切信息显示,这个中国人在东京的繁华地段有多处财产,而且他家东京某处住宅的地库里还发现过数不清的宝物,被美国兵挖出来后,目前保存在日本造币局东京支局。

而这个中国人,就是著名的大汉奸赵欣伯。他在东京的所有财产,都记在夫人“赵碧琰”的名下,而赵碧琰本人现在最有可能在北京。

大汉奸在日本遗留“240亿”财产,国家帮忙追回后,其妻捐出80%

赵欣伯

调查清楚之后,陈琨旺和同事吴甫文立即来到了北京,希望能找到赵碧琰,让这笔巨额财产回到中国人手中。

陈琨旺和吴甫文先到了国务院侨办,请他们帮忙。在国务院侨办的协调下,北京市公安局民警翻阅了大量户籍档案,想找到赵碧琰的信息。

可奇怪的是,民警们翻阅了海量档案,可怎么都找不到这个名字。

找不到赵碧琰,那只能换个思路,找赵欣伯的家属。经过反复打听,陈琨旺和吴甫文得到确切消息,赵欣伯的家属住在北京旧鼓楼大街小石桥胡同,他的妻子也还在世,不过她不叫“赵碧琰”,而是叫“耿碧琰”。

陈琨旺和吴甫文立即驱车前往小石桥胡同,去见耿碧琰。

巨额财产背后的汉奸往事

一个满头银发的老妇人接待了陈琨旺和吴甫文。陈、吴两人表明来意后,老妇人沉默了许久,这才说:“我丈夫确实是赵欣伯。”

不怪老妇人不想说,对赵欣伯这种大汉奸的家属而言,往事确实不堪回首。

赵欣伯,1890年生,1915年留学日本,1925年获得法学博士学位。耿碧琰原名耿维馥,1921年6月嫁给赵欣伯的,是他的第二任妻子。

赵欣伯第一任妻子叫王碧琰,出身青楼,曾和赵欣伯一起留学日本,后来因子宫癌病死。

因对第一任妻子念念不忘,赵欣伯二婚时,要求耿维馥将名字改成“赵碧琰”。结婚后,两人一起居住在日本,后来生了个儿子,取名赵宗阳。

大汉奸在日本遗留“240亿”财产,国家帮忙追回后,其妻捐出80%

赵欣伯一家三口

在日本期间,赵欣伯结交了很多日本军政要人,包括土肥原贤二、坂垣征四郎和后来成为日本关东军司令的本庄繁,这给他后来不光彩的人生埋下了伏笔。

1926年,在本庄繁推荐下,赵欣伯担任了张作霖东三省保安司令部的法律顾问。

赵欣伯回到中国后,立即成了有名的“亲日派”,很快就走上了汉奸之路。“九一八”事变前,他积极参与成立伪满洲国傀儡政权的谋划,“满洲国”这个称呼,就是赵欣伯出的主意。

因谋划有功,赵欣伯出任伪满洲国“立法院院长”,成了溥仪眼中的红人,他和妻儿当时可以随意出入溥仪住所。

但人生变化莫测,赵欣伯只红了一年多,就因为牵涉贪污案遭到溥仪猜忌,给了个“宪法制度调查使”的闲职,被打发到日本去了,政治生命几乎完结。

到了日本后,赵欣伯远离政界,当起了商人。他主要生意是与当时日本实权人物联手,倒卖炙手可热的药品“盘尼西林”,因此赚了不少钱。

这期间,赵欣伯曾再一次短暂地参与政治。1938年,在土肥原贤二的邀请下,赵欣伯返回北京,当上了所谓的“华北政务委员会顾问”。几个月后,土肥原贤二被调走,赵欣伯的顾问也就做到头了,继续做他的生意。

1943年,日军太平洋战争不利。赵欣伯感觉到日军气数已尽,带着赵碧琰返回日本东京,为以后谋算。

到东京后,赵欣伯购买大片土地和房产。因为他明白,日军战败后,自己身为汉奸一定会被彻底清算,手里的财产肯定保不住。所以,他把现金都转成不动产,并且把这些不动产都登记在妻子赵碧琰的名下。

精通法律的赵欣伯决定选一个可靠的人来管理这些不动产,最终选择了挚友铃木弥之助。赵欣伯制定了一份委托书,铃木弥之助先签名,然后在铃木弥之助的名字旁边,赵碧琰用汉字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但当时的赵欣伯做梦也没有想到,挚友铃木弥之助会背叛自己。

两次收回财产失败

1945年日本投降后,赵欣伯果然因汉奸罪被清算。1951年,赵欣伯死在拘留所。

赵欣伯死后,赵碧琰改回了姓氏“耿”,名字仍叫“碧琰”。她和一家人在北京默默地生活着,日本那笔巨额财产好像一场梦一样,离她很远很远,直到陈琨旺和吴甫文的到来。

听完耿碧琰的叙述,陈琨旺和吴甫文觉得这笔财产不难追回,因为当时有文字委托书,现在只要把委托人转移到陈琨旺和吴甫文名下,财产就算追回来了。

耿碧琰当场同意,她亲笔写了转移委托的文书,署名签的是“中国赵碧琰”。为了进一步证明自己的身份,赵碧琰还带着儿子赵宗阳照了一张合影,一并交给陈琨旺和吴甫文。

可陈、吴两人带走了转移委托书后再没有回音。后来,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耿碧琰再没有能力和精力关注这笔财产。

大汉奸在日本遗留“240亿”财产,国家帮忙追回后,其妻捐出80%

耿碧琰与儿子的合影

直到很多年后,耿碧琰才知道,当陈琨旺拿着转移委托书找到铃木弥之助时,铃木弥之助竟然厚颜无耻地说“赵碧琰”的签名是假冒的,拒绝交出财产管理权。

直到1976年,日本、香港等地多家媒体曝出这笔财产的新闻后,耿碧琰才再次关注这件事。当时日本法庭也知道北京有人主张这笔财产,所以来函要求“赵碧琰”本人在1976年年底出庭,否则将进行缺席裁判。

耿碧琰抱着一线希望,求助于外交部。外交部支持她去日本出庭,追回这笔财产,专门给她拨了300块的“置装费”,让她做一件新衣服,还给她派了一名精通日语的女性工作人员。

终于,76岁高龄的耿碧琰,又一次踏上了日本的土地。

然而在开庭时,她还是吓了一跳,因为法庭上除她之外,还有三个自称“赵碧琰”的女子。而且,这三个骗子,居然对赵欣伯和耿碧琰之间的私生活,比如出生、恋爱等问题全都清楚,回答得比耿碧琰本人还流利。

此外,法庭上还发生了两件事,一件对耿碧琰不利,一件对她有利。先说不利的事。

当年赵欣伯家中的一位佣人出庭,法官问耿碧琰是否认识,耿碧琰回答说:“不认识。”

法官问,这人在你家工作了8年,你怎能不认识?

耿碧琰回答说:“我是主人,你让我指认佣人?”

再说不利的事。

法官问耿碧琰是否知道东京住宅有一个藏宝密库,耿碧琰说自己挖的,怎么能不知道?

法官追问密库的形状、大小,耿碧琰要了一张纸和一把剪刀,剪出了一个“非”字的形状。

因为这个密库的形状从未对媒体透露过,所以这个证据对耿碧琰非常有利。

最终,日本法院的判决是“赵碧琰不在者”,意思是在座的四个“赵碧琰”,没有一个是真的。

这个判决,等于耿碧琰输了。

法庭同时宣判,财产暂时由法庭指派的日本律师管理。

另辟蹊径成功收回财产

时间很快来到了1979年。当年11月,中国政府派出一个法律工作者团队出访日本,其中就有中国著名律师傅志人。临行前,外交部专门约见了傅志人,谈了“赵碧琰财产案”,问他有没有办法反败为胜,把中国人的财产给追回来。

傅志人表示,自己一定尽全力。到了日本后,他阅读了厚厚的卷宗,觉得此案其实并不复杂,日本承认财产是“赵碧琰”的,现在只需要证明耿碧琰就是“赵碧琰”。

为此,傅志人作出了大量的努力。他请有关单位寻找赵家在这些年遗失的物品,又到北京、大连、长春等地的档案馆查询相关档案,同时寻找历史见证人,包括耿碧琰和赵欣伯的亲属、朋友、同事等。

很快,傅志人搜集到上百件重要证据和证言证词。

这还不算,傅志人又想到了一个高招。因为赵欣伯和耿碧琰只有赵宗阳一个孩子,如果证明了北京的赵宗阳身份是真的,那耿碧琰的身份还能有假么?

因为赵宗阳在日本上的小学,所以傅志人让他在日本报纸上刊登寻人广告,寻找当年在赤羽小学读书的同学。很快,一个叫汤川正三的同学与赵宗阳取得了联系,然后又通过汤川,找到了另外11个同班同学。

万事俱备,傅志人正式要求日本法庭再次开庭。这次,赵宗阳代表年迈的母亲去东京要回这笔财产。

1984年4月,傅志人和赵宗阳来到东京,向法庭提交了一系列重要证据,包括赵宗阳出生、治病等各种文字材料。

随后,赵宗阳出庭,他联系上的11个同学都作为证人来到了法庭。这11已经年近6旬的老人,通过各种回忆,确认赵宗阳是赵欣伯儿子的身份。甚至赤羽小学的老校长也颤颤巍巍地回到学校,从档案中找出赵宗阳1938年的卒业证明书。

至此,赵宗阳的身份再无疑义,耿碧琰的身份再无疑义,巨额财产的归属也再无疑义。

80%捐给国家

当年9月,傅志人接到了从日本发来的判决书。判决书确认了赵碧琰的真实身份,确定她可以亲自管理自己的财产。

努力20多年,耿碧琰终于拿回了属于自己的财产,她的激动心情可想而知。

但如何处理这笔财产,又成了一个难题。

因为按照日本法律,如果卖掉“赵碧琰”名下的土地,需要交纳50%的买卖税。另外,买卖这么多土地手续很复杂,一时半会弄不完,而当时耿碧琰已经80多岁了,一旦她去世,想拿到这笔钱日本政府还有可能征收高达80%的遗产税。

所以,如果处理不当,这笔好不容易到手的财产又会大部分归日本政府所有。

也正是因为这些因素,当年陈琨旺主张要回这笔财产时,就给耿碧琰出过主意,胜诉后可以建立一个基金会,用来做慈善。在赵宗阳去日本前,国务院侨办也与耿碧琰做过深谈,希望赵家多支持国家慈善事业。

耿碧琰考虑了很久,终于,在一次家庭聚会上,她对子女宣布了一个决定:财产的80%捐献出来,用于国家的慈善事业。

耿碧琰说,当初赵欣伯犯了大错,但国家不计前嫌帮我们要回财产,我们不能忘了国家。

1985年5月,耿碧琰正式签署了财产赠予书并做了公证。此后,她又立下遗嘱,称财产赠予之意,今后子子孙孙都不得改变。

后来,耿碧琰孙子赵昭明回忆说,财产要回来之后,祖母感慨良多,她从没想到证明“自己是自己”竟然这样的艰难,如果没有强大的祖国做后盾,这钱也许就要不回来了,所以,最后捐出80%为祖国的建设尽绵薄之力,实在是太应该了。

1989年6月,耿碧琰去世,她传奇曲折的一生,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而这桩跨国巨额财产纠纷案,也渐渐归于沉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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