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1 07:29:48来源:法律常识
迂,是指言谈和行为拘泥于陈旧的、固定的模式和准则,不肯适应时代潮流;不知变通,不合时宜。
在新安县律师圈,程相峰时常被同行背后点评,说他有点迂。
凡与他接触过的人,却都说他是好律师。
一件明明可以商业收费的案件,他听了当事人的陈述,把案件办成法律援助…
2019年9月,家住正村镇的张女士带着年幼的儿子来到河南慕容律师事务所,称丈夫在深圳一工地打工时意外身亡,公婆侵占自己和儿子的财产。她已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但由于自己不懂法律,慕名向慕容律师求助。
程相峰对张女士深表同情,愿意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同时建议先进行律师调解,这样结案快,投入成本少,尽量不伤和气。如果调解不成,再走诉讼程序不迟。
从来没有听说律师调解可以代替打官司,张女士虽然有点半信半疑,最终还是愉快的接受了建议。
为真正帮助张女士维权,程相峰做了两手准备,一是向深圳某施工企业发函,取得争议财产的真实数据;同时,到公安部门调取死者的信息资料,做好诉讼准备;二是重点做好律师调解,最大限度保持一个家庭的和睦。
按照张女士提供的电话,程相峰联系了张女士的公婆,查清了案件的全部事实,弄清了张女士和儿子没有拿到财产的原因。
根据张女士公婆的说法:儿子死了,儿媳年轻,肯定改嫁,孙子也要被带走。既然张女士会改嫁,孙子也会被带走改姓他姓,就不该分割儿子的财产。
对于张女士公婆的说法,程相峰从《继承法》谈起,一是 “配偶、子女、父母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二是张女士是否改嫁,这是自己的合法权利,法律允许,任何人无权阻拦;三是孩子年幼,张女士又是孩子的唯一合法抚养人,为了孩子以后成长有利,不可能将孩子留给你们抚养。四是孙子是否改姓,听其自愿,这也是法律授予的权力。
通过苦口婆心地劝说,张女士的公婆认识到行为的严重后果,接受的律师的调解。
经过一整天的调解,双方当事人接受了程相峰的建议,优先照顾妇女儿童的生活,先从死者的财产扣除未成年儿子应得份额后,剩余财产由张女士和公婆均等分割。张女士是儿子的法定监护人,依法管理未成年儿子的财产,公婆对该财产有监控权。任何一方不得侵害未成年儿子的财产。
傍晚时分,双方在和解协议上签字确认。第二天,张女士的公婆按协议约定履行了支付。
新安县人民法院签发了民事调解裁定书,确认了律师调解效力。
拿到裁定书的张女士说,她做梦都没想到,给自己带来无限痛苦的财产分割,经程相峰律师调解,这么快就得到自己满意的结果。
无独有偶,2019年,和张女士有同样经历的还有江苏南京的刘女士、汝州的李先生、三门峡市的李先生…
卷宗载明,2019年,河南慕容律师事务所承办了近80件法律援助案,主动放弃代理费收入近20万元…
一件标的超百万元的工程款纠纷案件,他组织律师调解,当事人没有花一分钱结案…
冯某是河南某公司项目经理,2011年他代表其公司承揽了某局一个教育工程施工项目,工程总价165.27万元。2012年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迟迟未将拖欠的工程款13.77万元结清。原告冯某向新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心里不踏实,来到河南慕容律师事务所申请调解对该案进行调解。
原告告诉律师,之所以寻求律师庭前调解,他有三个顾虑:一是被告是政府单位,自己是施工企业,又是个人,如果与政府机关闹反了脸,担心影响以后的工程承揽;一旦调解不成,将会给以后要款带来更大的困境。二是按照法院正常流程,这个案件需要半年以上,耗时太长,且自己因外欠债权不能收回,运行困难,实在承担不起诉讼费用和律师费;三是被告单位受到多家施工企业起诉,担心如果不抓紧时间,资金会被银行划走,自己即使赢了官司也拿不到钱。
程相峰深刻体谅原告的初衷,争取庭前调解成功。依据原告提交证据,确定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大限度向被告讲明利害关系,促使被告履行协议。同时建议原告放弃一些不合理的诉求,理解被告经济困难的实际情况。双方互谅互让,使案件圆满结案。
经过调解律师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协议,被告在协议达成后一周内将拖欠的工程款支付到原告账户上。
事后,冯先生见人就说:慕容律师,没有收取代理费,帮助自己讨回了公道;律师调解,当事人减少了诉讼费,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当事人的成本,体现了“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
代理案件不收费,还给委托人捐款3000元…
家住铁门镇的郭XX(现年78岁)、邓XX(现年82岁)夫妇生育五个子女,均已成家立业。老人因年纪大,生活无法自理,五个子女约定,由子女轮流照顾老人生活,费用由五个子女均摊。后来,由于小儿子不及时支付赡养费,影响到其他子女,老人生活处境十分艰难。2019年9月,邓XX委托老伴郭XX提起诉讼,要求五个子女支付赡养费。
接到新安县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通知书后,程相峰高度关注,亲自担任经办人。
经过多次与老人子女协商,其中四个子女均表示赡养老人是子女法定义务,表示愿意孝敬老人,但小儿子一直不与律师见面,事情陷入尴尬中。
经与法院沟通,慕容所指派程相峰、李金锋两位律师出庭,用法律手段维护老人的正当权益。
经过庭审,法官采信了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判决:(1)被告自2019年10月1日起每月支付原告赡养费400元,每季度支付一次;(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办案过程中,程相锋、李金锋两位律师到老人家中调查,发现老人十分困难,程相峰当即决定,发动全所律师为老人捐款,程相峰自己带头捐款500元,其它律师积极响应,一个小时内捐款合计3000元。2019年12月日,所党支部指派3名律师来到老人家中慰问,将3000元捐款送到老人手中。
XX老人坚持不肯接受,说:律师帮他们打官司,一分钱也没收,现在还要为他们捐款,这份情意心领了,捐款不能收。
程相峰告诉老人,“这是共产党给的,是共产党对两位老人的关爱”。
最终老人从律师手中接过了捐款,口里一直不停的说着:“共产党真好,政府真好”。
为了一个陌生委托电话,他放弃节假日,四处奔波…
2020年4月18日,周末,上午12:10分。
在新安汽车站高层商住楼下,程相峰不停地来往走动着……
已经第三天了,为了一个陌生的嘱托,程相峰还在找寻找一个陌生的当事人……
事情起源于4月13日上午,正在接待当事人的程相峰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称其是中国水电七局洛阳某项目部负责人王某,家住重庆市某区,因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新安县郭某某的不法侵占,想找律师求助。自己明知案件标的小,担心没有律师会代理,加之自己现在重庆,无法前往。所以一直在网上查找合适的律师代为诉讼。电话中,王某某对程主任热情的电话接待表示感谢,希望河南慕容律师事务所可以代为诉讼,自己愿意按规定交纳代理费,并明确提出现在可以预交等。
听了王某的诉说,程主任当即向王某答复,感谢其对河南慕容律师事务所的信任,代理费先不急,由于标的较小,律师调查一下,如果能通过律师调解,帮王某讨回款项,王某就不用支付代理费。
自13日起,在随后的4天里,程相峰律师先后根据王某提供的电话,多次与郭某某联系,郭某某要么不接电话,要么称自己不是郭某某。
4月17日上午,程相峰主任亲自驱车来到王某提供的郭某某家所在的村,几经周折,才从邻村村民口中得知:郭某某家所在的小村因前几年溃坝事件已不存在,全村人现在都搬走了。郭某某家搬迁何处,邻村人不知道。
无功而返归来,程相峰不免增加了几分担忧,但一直没有放弃,他先后与郭某某所在镇的政府领导、派出所户籍警联系,希望得到郭某某的信息。
王某某等知程相峰主任艰苦的搜寻被告线索时,再次致电河南慕容律师事务所,深表感谢,并称:如果实在找不到当事人,自己愿意放弃。
程相峰主任称:目前,县里正在提升形象,郭某某的行为有损全县形象,作为律师,自己有责任为新安发展做贡献。虽然自己与王某某素昧平生,但其能在网上找到河南慕容律师事务所,就是对慕容所的信任,宁愿自己多费些事,也不要让委托人失望才好。
一件普通法律援助案件,他坚持了八年,最终洗刷了当事人的清白…
2020年8月6日上午,家住城关镇后贯沟村的师x在亲朋好友的陪同下,将一面写着“ 伸张正义,法理明镜”的锦旗送到河南慕容律师事务所。
“感谢河南慕容律师事务所,感谢程相峰律师”。
当事人一遍又一遍陈述着一句话,眼角滚动着泪花,让在场人无不动容……
2012年7月12日,家住城关镇的师某被洛阳市公安局某派出所干警带走询问,后被公安部门逮捕,涉嫌罪名为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受新安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自2012年开始,河南慕容律师事务所程相峰一直为师某提供法律援助。
作为师某案的法律援助律师,程相峰始终有一个信仰,法律会还当事人一个公正。七年间,案件经历了中院一审、区法院一审、中院发回重审、中院再审等数次庭审,办案机关从市检察院、区检察院和区法院、中院的多次转移,程相峰全程参与,每一次庭审,每一次沟通,程相峰都做到了一丝不苟,不仅做到事实清楚,还要耐心做好当事的心理沟通。
2020年6月29日,洛阳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本院认为,本案全部证据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证明王x被害就是被告人师某所害,不能排除合理怀疑,达不到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抗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师某故意伤害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依法予驳回。抗诉机关的抗诉请求及出庭检查员的意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的上诉理由均不能成立。原判认定被告人师某无罪,适用法律准确,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
驳回抗诉机关及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过去七年,程相峰律师,从一审到再审至终审,从区法院到市中院,全程为我提供法律援助,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他是律师榜样。我向他表示深深的谢意”。师X最后说。
律师需要坚韧与执着。执着是“咬定青山不放松,任尔东南西北风”精神。
执着是坚守,纷至沓来的诱惑面前,如锚碇般坚强稳定,稳住左顾右盼,游离不定的心思。
付出终有回报。
程相峰被司法部授予“2019年度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个人”称号。
手捧奖牌,程相峰的两眼湿润了。这不仅是一份荣誉,更是一种鞭策,未来的路更长,还有很多事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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