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9 17:35:07来源:法律常识
让“烂尾楼”重现生机与活力
崇左市中院持续推进长江集团破产重整纪实
之后,因各方面原因,长江集团在开发建设完汇豪城一期项目后债务缠身,生产经营陷入困境,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形。其在江州区开发的二期项目迟迟交不了房,三期项目不能启动,施工方也因开发商资金给付不到位而停工。
在这样的背景下,购房户、购房企业、购房商团纷纷拒绝支付购房尾款,并向崇左市中院和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导致长江集团资产、项目土地及在建工程被多家法院查封,项目后续建设无法争取融资支持。长江集团的债务规模也越来越大。
案件经相关法院强制执行后,长江集团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2020年11月22日,困境中的长江集团向崇左市中院申请执行转破产。
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快速组织完成长江集团破产重整财产交接。
经过严格的破产重整审查,2021年5月24日,崇左市中院最终裁定受理长江集团破产重整案件。该案也成为该院建院以来审理的数额最大、涉及债权人最多的破产重整案。
面对长江集团错综复杂的债务关系,崇左市中院指派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合议庭,在深入调研长江集团资金、负债、经营情况的基础上,想方设法理清各种债务关系,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使之恢复造血功能,并把蛋糕做大,逐步清偿企业的债务,进而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因该案涉及5000多个债权人,崇左市中院受理案件后高度重视,从保民生、保产业、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全力推进长江集团破产重整工作,并及时发出竞选管理人公告,面向社会招募优秀管理人团队参与长江集团破产重整。经过广西8家一级管理人激烈竞争,崇左市中院最终选择有从事重大、疑难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重整案件管理人工作经验的广西白武士破产清算有限公司作为长江集团的管理人。
在指定管理人的第二天,崇左市中院组织举行长江集团破产重整财产交接仪式,长江集团和管理人顺利完成公章、证照、账簿、财产等交接工作。崇左市中院还第一时间裁定解除长江集团所有财产查封,并留出一定流动资金,维护企业复工复产等资金运转。
为保障债权人权益,崇左市中院支持债权人成立债委会,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并与法院一起对长江集团的资金使用进行监督。
如何才能有效盘活破产企业资产?
“关键是要复工复产,恢复市场信心。”崇左市中院民二庭副庭长韦金彪说。
债务金额大、债权人多、债权关系复杂,是长江集团破产重整案件的一个显著特点。据了解,该案件共涉及债权人5000多名,债权人申报债权26.79亿元。
复杂的案情,给推进破产重整带来了诸多困难。为此,崇左市中院多次组织管理人广西白武士破产清算有限公司、债权人协调债务清偿和复工复产事宜。通过多次协调,众多债权人意识到,只有盘活企业,才能更大限度地保障自己的债权。
为给破产企业增加复工复产启动资金,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实现“保交楼”,崇左市中院与广西白武士破产清算有限公司积极劝说施工方和购房团,通过先行垫资和提前结清尾款等方式,为项目复工注入“源头活水”。在崇左市中院协调下,施工方上海五建集团对项目后续开发建设恢复信心,并垫资3000万元推进项目复工复产。同时,崇左市中院还通过调解方式,妥善解决长江集团与温州商团间的系列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并推动温州商团提前支付购房尾款近2000万元,助力长江集团复工复产。此外,崇左市中院办案法官还积极促成壶城公司与长江集团和解,壶城公司向长江集团支付1671万元购房尾款,长江集团负责完成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后续建设并按期交房、办证。
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陆洪鸣到销售中心调研指导汇豪城项目复工复产工作。
此举,为江州区汇豪城的复工复产奠定了坚实基础。2021年10月11日,汇豪城三期项目正式复工。同年11月18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长江集团之所以能够快速实现复工复产,主要得益于崇左市中院的支持与指导。”广西白武士破产清算有限公司长江集团项目常务副总经理覃禹超说,“管理人到位后7天内办证,4个月27天高票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我们办了这么多案件,没有哪一个案件效率有这么高。”
“办证问题是广大业主最关心的问题,也是法院和管理人面临的最大的民心工程。”崇左市中院民二庭副庭长韦金彪介绍说。
崇左市中院办案法官在走访调查中发现,长期办不了证的问题主要出在开发商身上。由于汇豪城一期项目办证资料不完整,消防等手续不健全,导致汇豪城一期项目长达10年办不了房产证。
为破解汇豪城一期项目3100户购房户迟迟拿不到房产证的问题,崇左市中院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与崇左市自然资源局协调,容缺办理江州汇豪城业主不动产权证;与崇左市住建局协调,办理圣展汇豪城(北区)预售许可证;与崇左市教育局协调解决未备案业主子女入学等工作。这些暖心举措,得到了汇豪城项目业主的一致好评。
作者:赵剑云 卢素云
“放水养鱼”式执行小微企业渡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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