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1 11:52:52来源:法律常识
对于高校教师、工程师、医生护士等许多行业来说,发表论文是获评职称的一道“硬杠杠”。有需求就有市场,在网络平台上,以“论文”“刊发”等为关键词搜索,大量中介、卖家进入到视线之中。他们号称“提供选题、写作、刊发服务”“一条龙省时高效”,似乎在他们的“帮助”下,想在正规期刊上发文显得十分简单轻松。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论文代写代发已经催生出完整的利益链,但背后的风险,往往却被一心“走捷径”的人们所忽视。由于发稿心切,一些人被引流至各家良莠不齐的代发机构,更有甚者,连后续录用通知、期刊杂志都是假的。
利用被害人“心虚”的心理
初中生骗倒高学历医生
今年41岁的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王女士是当地某医院的一名职工,由于所在单位评定职称,她需要在相关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多年不执笔的王女士有些烦恼,她听朋友介绍,网络上有“枪手”专做“代写代发表论文”的生意,便有些动心。
去年5月,王女士通过网络搜索,搜到不少“代写代发表论文”的“商家”。随后,她选择其中一家“机构”做了简单咨询,并添加对方提供的微信号建立联系。对方声称不仅可以代发论文,甚至可以根据职业需求提供代写服务,并保证代写的论文能够见刊。
对方还给王女士发来一些以往的“成功范例”,并表示“公司要深度合作几家期刊”,并提醒不要担心。双方商定好价格后,王女士通过微信先给对方交纳了3000元“定金”,并约定论文写好,确认后再谈刊发的事。
3个月后,王女士如期收到了论文,内容与自己提供的课题相关,但质量不高,并没什么研究成果,按正常情况应该很难刊发。对方却告诉她,只要再交稿费,就能刊发在国家级期刊上。王女士虽有些疑心,还是又转过去商定的5500元。转账之后,等了数月,也没见论文发表。
意识到被骗后,今年4月底,又羞愧又气恼的王女士在家人劝说下,选择向公安机关报警。接警后,姜堰警方详细询问其被骗过程,对相关转账记录等证据进行收集核查。其后,警方一举抓获了包括黄某在内的12名犯罪嫌疑人。
据姜堰警方办案民警孙乔介绍,该犯罪团伙中大多数人是初中文化,高中文化只有两人,他们根本不具备代写、代发专业论文的能力,只不过掌握了一些代写、代发论文的“套路”和“话术”。团伙所涉及案件1000余起,涉及的受害人也多为医生、护士,每人被骗数额在5000到1万元左右。
除了让王女士受骗的网络平台广告外,孙乔说,团伙里还有几名工作人员负责线下“跑业务”。他们把目光重点投向各地的医院,拍下医护人员的通讯录,汇总到公司系统里。之后,办公室里的其他工作人员再虚构一个某某期刊的编辑身份,一个个给医生、护士发短信打电话,问是否有相关需求,寻求具体“合作”。
“代写、代发表论文本身就是不光彩的事,发现被骗后,还是选择了‘沉默’,犯罪团伙很聪明,他们正是利用了这一心理实施诈骗。”孙乔说。
为评职称“走捷径”
代发论文后收到一份假杂志
相比于江苏的王女士花钱后连样刊都没见到,北京的张先生更是有苦说不出。张先生是北京一家建筑公司的骨干,今年他等到了可以评中级职称的机会。由于张先生急于在职称评选规定的期限内发表论文,就在网上搜索,找到了一家声称能够代发核心期刊的杂志社。
在张先生提供了自己的论文后,“杂志编辑”却告诉张先生,他的论文内容写得实在不太好,想要发表,可能有点困难,但是他们可以为张先生提供有偿的代写服务。想到自己再撰写一篇论文又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耽误时间不说很可能还是无法通过,于是在认真考虑之后,张先生决定花钱解决问题。
20天后,张先生收到了期刊。看着自己发表的论文,他感觉这钱没白花。然而当他满心欢喜拿着发表的论文去评选职称的时候,却遭到了拒绝。“就说这个杂志是假的,问我从哪联系到这个杂志的,我也写了检讨。”
职称没评成,还遭到了单位的处分,这让张先生十分懊悔。手中的这份杂志明明很正规,还清楚地印着公开发行的期刊号,怎么会是假的呢?
于是他第一时间联系了帮他发表论文的编辑,没想到对方一改之前的热情,态度十分强硬地表示,单位不认可是单位的事,与他们无关,要想退款是不可能的,之后就把他拉黑了。这时张先生才感觉到不对劲,立即报了警。
张先生提供给北京顺义警方的这份杂志有一百多页的厚度,封面和版式看上去像是一本建筑行业的专业杂志。不过,顺义警方经过调查确认,这是一起典型的冒充正规杂志实施诈骗的案件,张先生收到的是一份仿冒的假杂志,而与张先生联系并且收钱的所谓杂志社的编辑人员也是冒充的。
警方发现,这是一个专门诈骗有论文发表需求的人的犯罪团伙,团伙成员分工明确,而且十分狡猾,他们充分利用了被害人不愿意让别人知道自己代写、代发论文的心理,疯狂作案上万起。调查显示,这个团伙冒充杂志的种类非常多,除了建筑专业之外,还包括医学、科技等多个方面。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多位参加2021年度北京市职称评审的人员向媒体反映,其在提交初审材料后,由于所提交的发表论文的期刊被判定为虚假期刊,而被取消今年的职称参评资格。
这些相同遭遇的参评者有一共同特点,他们发论文均为找中介或“编辑”代发,并非自己直接联系期刊的出版单位。中介安排文章发表后,参评者们甚至还拿到了印有统一刊号的纸质版期刊。他们称,自己也没想到会遭遇假期刊。
中国科协已启动专项整治
北京记入诚信档案库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对于期刊与“论文中介”合作滥发论文,专项整治已经启动。11月8日,中国科协官网发布了《关于开展中国科协主管期刊滥发论文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根据该通知,此次专项检查的对象是由中国科协主管、刊发论文的所有期刊。其中,重点核查全年发表论文数量在2000篇以上的期刊、每期大部分论文篇幅不超过5000字或不超过3页的期刊、近3年年检审读中涉嫌超范围发论文的期刊,以及刊期为半月刊、旬刊、周刊等出版周期较密的期刊。
通知还提到,对存在出租出卖期刊刊号版面、与“论文中介”合作等严重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和纠正。对办刊难以为继、不具备相应出版和把关能力的期刊作出变更主管主办单位、停办注销等处理。
2021年11月10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官网发布“关于维护职称评审诚信环境的通告”。通告中称,对于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申报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申报资格并记入职称评审“黑名单”,取得职称的将予以撤销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
此外,通告中还表示,北京市职称评审已全面推行成果代表作评审制度。申报人可自主选择项目报告、研究报告、技术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业绩报告、专利、专著、论文等业绩成果提交职称评审。请广大申报人不要相信“假期刊”的虚假宣传,要注重总结提炼日常工作中在技术研发、技术改革、技术应用、标准制定、学术科研等方面的业绩成果,及时归纳整理,用最能体现能力水平的业绩成果申报职称评审。
【专家建议】
论文等“纸面”指标并不能完全体现职称能力
应当增设学术转化成果或能力考核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邓千秋律师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参评者如确实不知道“发表”其论文的期刊为虚假期刊,中介方隐瞒了期刊为假的事实、虚构了已将论文发表在期刊之上的真相的,按照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中介方据此骗取财物的价值达到了3000元至10000元,即有可能构成刑法上的诈骗犯罪。
如果发表论文的期刊是真期刊,但论文不是参评者所写,而是中介方代写,中介方的行为系非法经营行为;如中介方系企业,非法经营的数额达到50万元或者违法所得达到10万元的,或者如中介方系自然人,非法经营的数额达到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达到1万元,就应当以涉嫌非法经营罪予以刑事追诉。
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北京市帅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沈腾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参加职称评选的人员要“走得正,行得端”,诚信是第一位的。如果发论文的人整个论文全部由别人代写,这肯定涉嫌学术造假,应该被列入学术不诚信“黑名单”。
沈腾表示,论文中介把代发代写当成一个产业来做,败坏了社会风气。但究其根源,即使打掉了这个团伙,它还会有其他一样的团伙出现;打掉了这样的模式,还会改头换面成另一种模式。究其原因,是因为“纸面”审查资格的供需市场决定的。现在很多的职称评定是指标性评定,并非能力考核。而什么叫指标性评定,只要符合外观上那几个“纸面”条件就可以了,这并非能力呈现。
对于规范中介机构来说,它是资格申报熟悉程序和熟知资料标准的组织,他们仅限于对申请程序的规范性、材料的标准性等进行辅助和帮助,不能参与的实体(代写、有偿代发)。而上述案例中中介方为达目的虚构相关事实,定为诈骗罪没有问题。
沈腾建议,论文等“纸面”指标并不能完全体现一个人的职称能力,还应当增设学术转化成果或者能力考核,甚至心理测试环节。采用当面、视频或实践方式,随机对考评者的学术、成果和能力进行实质性核验。一旦发现作假行为,或经举报查实,纳入全国学术诚信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限制性追责。
(记者 朱健勇)
来源: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