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找经济犯罪辩护律师哪个好,内江找经济犯罪辩护律师哪个好一点

时间:2023-01-01 15:07:43来源:法律常识

视频加载中...

封面新闻记者 黄晓庆 实习生 毋曼

从四川内江万达金街二号门进入,步行不到50米,有一家藤源居酒屋日式料理店,小屋门口悬挂两盏红灯笼,在几根翠竹的映衬下,显得尤为独特,吸引着年轻人进店一试。上半年受疫情影响,生意凄凉,眼看着下半年有了起色,可是店主秦维和阴文俊还是高兴不起来,因为12月31日店铺即将租赁期满。“房东要涨房租,还要另收20万转让费才让我们继续承租”。转让费的收取让他们觉得不可思议。

房东李某表示:“我们不愿意租给她了,才找了个借口说要收转让费。”

封面新闻记者走访发现,内江也有其他餐饮店遭遇过店铺到期房东要求收取转让费的情况。消协和律师认为,房东这种行为虽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但是不合理,不提倡。

云求助丨四川内江一店铺到期 房东要收20万转让费才续租?房东回应:转让费只是借口

承租人犯难:前后投入近50万 租赁期满房东要收回商铺

12月16日,在日料店里,秦维向记者诉说了此事前因后果。2017年12月30日,秦维和合伙人王广文租下了位于万达金街的一个96.8平米的店铺,这家店铺由李某和王某两人共同所有。“承租时店铺是一家奶茶店,我支付了5万转让费给奶茶店主。”秦维说。

按照秦维提供的《商铺租赁合同》租期为3年,从2018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租金第一年每月6000元,第二年每月8000元,第三年每月8800元。

承租后,秦维称她花了30万装修店铺,开了名叫“旬味”的日式料理店。因为经营不善,2019年9月合伙人王广文退出,秦维又拉了阴文俊加入,并且约出房东王某在原有的《商铺租赁合同》上加上了阴文俊的名字,之后他们又花了10多万装修,更改了店铺名。

好不容易熬过了疫情的艰难时期,餐馆生意开始回温,今年9月27日,王某发信息提出12月到期后要将房屋收回,这让秦维和阴文俊始料不及,“前期投入那么多,当然想继续租下去。”面谈时,王某提出了续租条件,“租金涨到1.2万元,另收20万元转让费”。秦维表示同意涨租金但追问为何收转让费,王某给她的回复是:“如果收回来,转给别人25万,你们可以算便宜点,20万就可以继续租。”

店面即将到期,秦维说:“如果房东强行收回,我希望能补偿我一定的装修费。”

云求助丨四川内江一店铺到期 房东要收20万转让费才续租?房东回应:转让费只是借口

房东回应:不愿意继续合作 20万转让费只是一个借口

12月17日,记者先联系了房东王某,她只说12月31日到期后,准备收回来。具体原因,由李某负责回应。

随后,在电话里李某说:“我们不想租给她了,只是找了一个借口,即使她同意支付20万元的转让费也不会出租。”

问及原因,李某说:“秦维只有第一次支付房租很爽快,之后总是拖沓。”每次追问急了,态度还不好。除此外,李某认为2019年秦维自称阴文俊为店铺新合伙人,“实际她已经转让给了阴文俊,阴文俊也支付了一定转让费给她。”

至于秦维的装修投入,李某也持有不同意见:“她一而再再而三的加。”当记者询问李某收回房屋后再转租给第三方,第三方是否会支付转让费给秦维时,李某明确回答:不会,我收回来之后我要租给谁是我的自愿,别人怎么可能付钱给她。”

业内人士:曾遇到过这种情况 建议出租前约定好条款

据了解,在内江其他地方也存在类似的现象。

内江知名美食店郭北孙泥鳅店老板孙刚告诉记者,几年前,他的店开在东兴区兴盛路,房租到期后,房东提出涨房租,还要收取二十多万转让费。无奈之下,他将店面搬到了现在的邦泰国际公馆处。

知情人士透露,在地段好人气旺的街道,这种到期收转让费已经成为了一种潜规则。“房东通常采取一年一签,租期一满又出租给其他人,从中收取一笔转让费。”

听说此事,内江市餐饮协会会长张烺有些愤愤不平,之前,他也听说过房东收承租人转让费才允许续租的事情,一般小房东不愁租户,上家退场后容易找到下家接盘,而且还可以租高一点。张烺看来:“房东如果觉得房租低了可以提升房租,加了房租还要收转让费就有点过分了。”

如何避免这种情况,张烺认为,租户要提前和房东约定好各项合同条款,比如中途不转租,续租不能收转让费。

专家观点:收取转让费没有违法 但不合理不提倡

针对此事,内江市东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股长叶珂认为:“房东收取转让费是建立在公平自愿前提下的市场行为,没有法律约束,但是这样的行为确实不妥,也不提倡。”承租方认为装修投入大,希望房东给予补偿的想法,叶珂表示,如果租赁合同有相关约定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则双方协商。

内江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告诉记者,从《物权法》的角度,房东有出租和不出租的权力,原租赁期满后,有权收回房屋并设立新的出租条件,所以房东收转让费并不违法。

律师解释说,转让费是承租者从他人手里取得房屋,如前期承租者对房屋有相应的投入,后续承租者应对其实际投入进行补偿而支付的费用。房屋出租者并未对房屋进行装修性投入,因此收取转让费没有事实基础,也不合理。

封面新闻将持续关注此事后续情况。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欢迎向我们报料,一经采纳有费用酬谢。报料微信关注:ihxdsb,报料QQ:3386405712】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土地 房屋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债权人 公司 打官司 合同 刑事案件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找律师可靠吗 车祸 补助费 工资 债权 伤残 程序 鉴定 条件 拆迁人 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二 期限 北京十大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 兵法 标准 律师自己打官司是不是不用找律师 北京房产纠纷最好的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