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外理偷窥多少钱,找律师外理偷窥多少钱合适

时间:2023-01-01 18:30:58来源:法律常识

一、案件经过

张三,男,三十多岁,外省人,妻儿在老家,自己工作在成都,租住在一个低楼层的老旧小区。

有天晚上,张三来到楼顶抽烟,无意间发现斜下方有户人家的卫生间亮着灯,没有拉窗帘,有位女孩在洗澡。如此香艳的一幕,令张三流连忘返,每天晚上准时到楼顶抽烟。但好景不长,在第六天晚上,当张三正看得出神时,另外一个男人的出现打破了局面。原来这个男人是女孩的男朋友,该男子发现了张三的偷窥行为后,及时进行制止,并报警。

辖区民警介入后,发现张三手机内有若干张照片和五段视频,但由于距离有些远,洗澡时雾气弥漫,照片和视频有些模糊;张三也主动交代了自己的偷窥事实。

多次偷窥他人洗澡,仅罚款三百元,轻了

二、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办案机关认为:

1、张三的行为构成偷窥、偷拍他人隐私的违法行为;

2、张三偷拍的照片、视频比较模糊,且没有传播,危害较小,情节较轻;

3、受害人洗澡不拉窗帘,对此事件的发生存在疏忽大意。

综上,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张三处以300元的罚款。

受害人对公安机关的处罚结果不服,认为处罚太轻,决定提起行政复议。

三、律师意见

律师同意受害女孩的观点,认为公安机关对张三的处罚太轻。

根据《公安机关对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第三十九条规定,对于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违法行为,多次侵犯他人隐私或者侵犯多人隐私的,属于“情节严重”。本案,张三连续六天、多次偷窥、偷拍受害女孩洗澡,侵犯他人隐私,应属“情节严重”,依法应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所以,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过轻,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决定对该处罚予以撤销,并责令重新作出。

四、案件警示:

(一)洗澡要拉窗帘,尤其是女同胞,要有自我隐私保护的意识,不给不怀好意之人可乘之机。

(二)非礼勿视,违法必究。大家遇到此类情形,要及时回避,多做些有意义的事情。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土地 房屋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债权人 公司 打官司 合同 刑事案件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找律师可靠吗 车祸 补助费 工资 债权 伤残 程序 鉴定 条件 拆迁人 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二 期限 北京十大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 兵法 标准 律师自己打官司是不是不用找律师 北京房产纠纷最好的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