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2 02:10:06来源:法律常识
资料图
上月13日,成都一名大三学生在武侯区某空气蹦床馆内受伤,10天后收到商家快递给他的《安全免责须知》,告知“只有签了须知,保险才能理赔”。须知包括“本人已详细阅读并深刻理解……在场馆内发生的一切安全问题责任自负”等内容。这样的“免责书”该签吗?
自述:
跳海绵池时受伤 胸腰椎体骨折
成都某高校大三学生左明庭近日告诉记者,上月13日,他与5名同学来到创业路一家名叫“空气工厂”的蹦床馆,玩耍之前工作人员让签《安全免责须知》,只有1人签了。左明庭通过蹦床,跳上了近3米高的跳台,“上去前教练没有阻止,还教我如何上高台。”左明庭说,接下来他纵身向下跳进海绵池,结果感到腰部一阵疼痛,工作人员用外用药物进行了处理。
“回学校后疼痛一直没有缓解,还越来越疼。”17日,左明庭联系场馆,工作人员告知需走保险程序。24日,左明庭收到了商家寄来的《安全免责须知》,因为此前左明庭没有签须知,要补签,“他们说只有签了这份须知,保险才能理赔。”左明庭同家长商量后并没有签。左明庭向记者提供了4月27日四川省骨科医院出具的诊断书,显示其胸12、腰1、腰2椎体爆裂骨折,医嘱建议严格卧床休息至少8周,保守治疗后期可能残留慢性腰背痛和局部后凸畸形可能。
商家:
报保险必须要顾客签免责须知
5月2日上午,记者以顾客身份来到该场馆,一位工作人员告知该设备已不能再玩,另一位则说海绵池垫高了就可以玩。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运动风险不可避免,经常会发生崴脚、扭伤等情况。”
对于左明庭的受伤,该公司北京总部的法律顾问要润明律师认为,该顾客违反了场馆内不能从高台往下跳的相关规定。记者反映,场馆内顾客从跳台跳下的宣传视频在循环播放,该律师则表示沉默。
左明庭称事后医疗费用一直由家里垫付,至今已花费2000多元,家长与商家多次协商均未得到赔付。对此,该场馆石姓店长告诉记者,需要大学生签订《安全免责须知》后才能报保险,“报保险需要提供基本信息、小票、事发时的监控和须知,缺一不可。”她称此前发生事故的顾客也是按照该流程走的。
保险公司:
签免责须知同报保险无直接关联
记者咨询保险公司客服专员了解到,理赔时只需提供顾客身份信息、伤情证明、医疗费发票等,并没有接到须提供《安全免责须知》的通知,“《安全免责须知》系商家同消费者之间的行为,同能否报保险没有直接因果关系。”成都某保险公司理赔顾问也告诉记者,各保险企业所需理赔资料可能会有一定出入,她未曾了解有必须签订《安全免责书》才能报保险的险种。
律师:
让消费者签免责须知是为了规避责任
“消费者与保险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的法律关系。”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逢逢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在消费场地受伤,是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商家是第一责任人,应积极垫付医疗费。商家让消费者事后签署《安全免责须知》,存在乘人之危之嫌,依法可撤销。即使消费者签了须知,商家依法承担的法定责任并不能被免除。商家让消费者签订主要是在诉讼解决纠纷时获取主动权,以消费者签订了《安全免责须知》为由进行答辩,达到不承担责任之目的。陈逢逢提醒,遇到类似情况,受害者应第一时间固定现场证据,如果受伤比较严重,应及时到医院治疗,然后双方协商处理。如果无法协调解决,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