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2 06:46:26来源:法律常识
与北京同行贺律师沟通一个工伤和交通事故案
原创作者: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陈剑峰律师
问题:
陈律师,您好!我是在北京执业的贺律师。
这是我接的一个工伤案。2022年3月初在北京市昌平区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肇事方全责。伤者年龄52岁。
交通事故案是北京另一个律所承接的,我只承接了工伤案。目前工伤认定程序尚未申报。
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一下您:
1、腰椎L1和L3骨折,尾骨骨折,请问工伤能定几级?
2、伤者是一名保安,月均工资3500元。保安公司注册地在丰台区。无工伤保险。那他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能赔多少钱?
3、伤者的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如何界定?
4、伤者劳动能力鉴定后,若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何计算?
5、请问本案交通事故和工伤两个案子之间是补差还是双赔?
与北京同行贺律师系2022年6月21日上午在我们常鸿所律师楼当面沟通的。因涉及隐私,内容稍作改动,大意没变。
北京陈剑峰律师回复:
您好!贺律师。
1、腰椎L1和L3骨折,尾骨骨折,至少是两个十级,可以晋升一级为九级工伤。
2、伤者受伤前月均工资低于北京市2020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则按60%来计算保底。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0534元/月×60%×9个月=56883.6元。
3、停工留薪期的确定:根据《北京市停工留薪分类目录(试行)》腰部椎体骨折,S32.0,为六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尾骨骨折,S32.2,为三个月的停工留薪期。按照最高一个来定,为六个月的停工留薪期。
4、伤者劳动能力鉴定后,若解除劳动关系,后面两个一次性的计算,暂按2020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来计算,若出台了2021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可以补差: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个月 ×10534元/月=63204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个月 ×10534元/月=63204元。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第三款的规定,“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可见,除了医疗费之外,交通事故和工伤两个案子可以双赔。
另外,北京市曾有一个会议纪要,也提到了除医疗费之外的双赔。
再者,可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一下北京市的双赔成功案例递交法官参考。
备注:本文系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原创第612篇工伤原创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