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找律师辩护网,李某因持刀抢劫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时间:2022-12-25 06:56:42来源:法律常识

武汉市李某某持凶器抢劫经肖律师成功辩护适用缓刑

武汉市李某某持凶器抢劫经肖律师成功辩护适用缓刑

武汉市李某某持凶器抢劫经肖律师成功辩护适用缓刑

武汉市李某某持凶器抢劫经肖律师成功辩护适用缓刑


案情简介:

2014年6月4日17时左右,被告人李某某伙同他人,在武汉光谷某某大学附近的一条巷子里,采用暴力威胁手段 ,强行劫取受害人价值1299元及800元的手机两部,2014年李某某等人被公安机关抓,2014年11月20日区检察院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区人民法院于2014年12月4日依法不公开开放审理了此案,于2014年12月8日作出判决。

辩护意见:

李某某具有如下从轻、减轻处罚情节:

一、李某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依法应从轻、减轻处罚。

李某某涉嫌犯罪时未满18周岁,属未成年人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李某某具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根据侦查机关提交的《抓获经过》可以看出:李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在其指引下,公安机关才抓获了本案的另一名被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李某某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犯,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李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李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虽然在公安第一次对其进行讯问时没有交待抢劫的事实,但在之后的供述中均如实交待了涉嫌抢劫的犯罪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的规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四、李某某家属已经赔偿了受害人损失,取得受害人谅解,可以对其从轻处罚。

一受害人的手机已经由公安机关发还,另一受害人的手机无法找到,李某某的家属已按鉴定价格进行了赔偿,并取得了受害人法定代理人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

五、李某某认罪、悔罪,且当庭认罪,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

李某某经过几个月在看守所的关押,其已经认识到自己犯下的错,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学深感后悔,其认罪、悔罪,在今天的庭审中也当庭认罪,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六、其他几个请求法院予以酌情考虑的情节。

①家庭情况:李某某的父母从小就带李某某来到武汉打工,生存的压力迫使父母忙于生计,致使对李某某的管教缺失;②学历情况:李某某初中未毕业,就因家庭及自身原因辍学,学历低,事物认知能否不足,是非判断能力不足;③生存状况:没有学历、没有技能,无没生活来源,主要靠父母;④犯罪原因:与其他被告年龄相近、经历相似,经常在一起玩耍,不良习气相互影响,讲究哥们义气,想不劳而获而导致犯罪。⑤一贯表现:虽然抢劫属于暴力犯罪,但在此之前并无违法犯罪经历,表现良好。

综上所述,依据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和执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对李某某判处一至一年半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办案小结:

本案是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肖小勇律师依法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担任李某某的辩护人,在检察院提交的起诉书中,李某某是列为第一被告,且在抢劫过程中李某某有持刀的情节,对其量刑极为不利,律师第一时间联系到李某某的的家属,在法院的同意下,律师与受害人取得了联系,并说服受害人接收赔偿及出具谅解书,最终将李某某原本的第一被告变为最后一个被告,量刑最轻且适用了缓刑,取得了理想的辩护效果。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刑事案件 打官司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车祸 工资 补助费 债权 伤残 程序 鉴定 条件 找律师可靠吗 拆迁人 期限 兵法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