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5 13:53:06来源:法律常识
为积极化解群众生产生活困难,树牢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近日,高州法院金山法庭联合当地司法惠民服务中心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有效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原告冯某诉称,原、被告于2013年8月办理结婚登记,婚后生育儿子伍某。双方虽已结婚六年时间,但被告对原告及儿子很冷漠,一直不履行其作为丈夫和父亲的职责,双方已没有任何感情,两人从2019年6月开始分居至今。为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未成年婚生儿子伍某归原告抚养。受理案件后,金山法庭承办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双方对离婚均无异议,只对婚生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问题存在争议。
为及时化解基层群众遇到的急事难事,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承办法官迅速把案件引入就近的金山街道司法惠民中心,联合综治办、司法所、妇联等部门,对原、被告的婚后感情、思想现状等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并采取“面对面”“背靠背”等方式进行调解,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疏导工作。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从夫妻感情、孩子成长环境、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释法说理,发放家事纠纷法律宣传手册,解读《民法典》相关规定,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被告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负担达成一致意见。至此,在金山法庭干警的不懈努力下,该起离婚纠纷最终得以圆满解决,以实际行动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关家玉 通讯员:朱祖永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关家玉 通讯员:朱祖永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杨洪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