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2 08:12:30来源:法律常识
什么时候请律师为好
经常碰到这样的情况,当事人来找律师,可是律师一询问,马上就要开庭了,于是很多准备工作来不及做——调查来不及、取证来不及,有的案子材料多的,连看一遍都来不及。自己曾经接待过这样以为当事人,他的家人因倒卖发票而被抓,他想到的是找熟人,找来找去钱花掉了,一点消息都没有。于是在别人的建议下来找律师。可遗憾的是当律师去法院办理有关手续时得知这个案子已经开过庭马上要宣判了。还有的当事人找律师找晚了,律师问他为什么不早点来,他会告诉你,办案的人说这样的事找律师没有用,所以一直犹豫,以致找律师晚了。有的当事人认为民事官司好打,自己动手做,结果是诉请不准、证据混乱,开庭时很被动,再想到找律师已晚矣。
当人们遇到法律事务时,不论是民事的还是刑事的,是诉讼还是非诉讼,究竟是否要找律师,什么时候找?
这里我们首先要明确,何谓律师?律师是干什么的?
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就“律师”的本质属性而言,包括:其一,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其二,经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取得资格;其三,经国家司法行政部门批准,取得执业证书;其四,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并以此为职业。上述四项本质属性缺一不可。缺少任何一项,皆不能成为“律师”。
律师的使命就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常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伸张正义。为需要的人们服务!(当然这种服务是有偿的)
律师是促进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正义与公平的重要力量。实现社会正义是律师的职业价值。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所以当你遇到有关法律事务时,首先应该想到找律师。因为就律师的工作性质而言,防止纠纷的发生才是律师的首要任务。因此,在进行民事、经济活动之前,咨询律师,预见可能会发生的纠纷,并请律师设法预防,是很重要的一环。
打官司的时候请律师时间越早越好。调查、取证、写诉状、写代理词、开庭准备等,这些工作都是需要时间的。
对于刑事案件,律师的及时介入作用将更大。
我们知道,老的刑诉法对律师介入刑事辩护的时间规定在:(老刑诉法)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进行下列工作:(二)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七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并且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在必要时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实践证明,开庭前七天,律师介入刑事辩护,根本没有时间去作辩护前的准备工作,也根本就不能达到维护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目的。为此,1979年队形诉法作了修改。修改后的刑诉法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这一期间律师享有以下这些权利: 1.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2.可以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 3.如果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被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4.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79年刑诉法规定:
第三十三条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第三十五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六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从这一修改,我们就可以知道,刑事案件,律师的介入越早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