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2 13:11:33来源:法律常识
为更好地推进基层法治政府建设,西安市新城区司法局中山门司法所立足于辖区实际,充分发挥司法所法治保障职能作用,不断加强和规范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9月14日上午,在中山门街道办事处4楼会议室,由街道分管领导、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赵明涛主持,中山门司法所、街道平安办、市出租汽车公司管理处、西安陇兰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等参与,邀请新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北京博儒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柴彦参加,成功完成了一起合同的合法性审查,促成了合同的圆满签订。
闫建德是中山门街道东三路社区居民暨西安陇兰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的出租车承包人,因与西安陇兰出租有限公司就出租车产权发生确权纠纷合同一案,经过中山门街道平安办、中山门司法所、新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北京博儒(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柴彦等多次调解,于9月8日达成了初步协议,并于9月14日上午,中山门司法所工作人员、新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柴彦就协议合同的规范性加大审查力度,按照“合同双方平等”原则,对双方的权利义务条款进行了全面的审查,确保权利义务清晰明确,针对此次签订的协议合同提出了几点意见和建议:一是合同中补助金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需要清晰具体;二是合同中要明确约定详实的违约情形、违约责任,从而充分保障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避免了合同中出现的模糊条款。最终,双方成功签署了金额为35万的《补助协议》及《息诉息访协议书》、《信访补助资金领款条》。
在此次街道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中,中山门司法所充分发挥律师、法律顾问在推进街道依法治理中的作用,努力打通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 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下一步,中山门司法所将严格合同审查机制,不断提升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水平,全力推动合同审查监管工作走上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为推进街道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法律保障。
编辑:田艺欣
责编:马宁
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