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2 21:09:48来源:法律常识
今天晚上有一个人给我发来了微信,要咨询相关法律事务的。我一看原来这人咨询过我。我想起来,他当时说要委托我办理法律事。今天他又要进行咨询了。
我想就是个小案件,在微信里给他解答一下也没有关系。他就叙说与公司的相互关系,矛盾如何处理。我对于他与公司的事务真心予以了指导。心想能够帮助他们弱势群体一下也无所谓,至于他是否委托我办理此案也无所谓。即使委托我办理此案,收费也就是毛毛雨,属于鸡肋骨,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他在叙述事情的处理过程中,谈到了已经在仲裁庭提起劳动仲裁了,公司怎样,自己的要求怎样?双方的律师在一起又谈的怎么样。唉!他不但提起了劳动仲裁申请,自己还聘请了律师,对方也聘请了律师 ,双方正在协商中。这个时候他不应当再向我进行法律咨询的。我就很讨厌他的这种做法。他再不管说什么,我就一概不予回复。
我在日常工作中经常遇到有的人过来付费进行法律咨询。当我发现他们已经委托律师了,又要向我咨询,我一概拒绝解答。有的人说要解除与原来律师的委托代理关系,再要委托我,我一概不接受。不管干什么的都需要讲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