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3 05:00:21来源:法律常识
“我院考虑到你是未成年人,结合考察期间的表现,依法对你做出不起诉决定。但你要明白你行为的违法性,法律对未成年人宽容,不代表可以无限纵容你的过错,同时也希望你放下思想包袱,好好备考,争取考到自己理想的大学!”
4月20日下午,大悟县检察院召开未成年人拟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承办检察官依法对被不起诉人小洋(化名)进行训诫。
小洋接过不起诉决定书后激动地说:“谢谢检察官给我改过的机会,还有两个多月就要高考了,我一定会好好努力,今后一定遵纪守法,努力学习,回报所有关心帮教过我的人。”
案情简介
2019年4月至6月期间,小洋将大悟一小卖部右侧窗户防盗网松动的钢管取下,多次进入小卖部盗得小卖部内黄鹤楼香烟、手机等物品。同年7月16日小洋的母亲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获得其谅解。
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通过阅卷、讯问嫌疑人并开展社会调查后发现,小洋的父亲常年在外务工对其管教较少,母亲管教力度不够,小洋在初二时染上烟瘾,此次犯罪主要原因是其烟瘾大没有钱买烟,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为能更好地挽救小洋、挽救这个家庭,承办检察官在征求各方意见后,依法决定对小洋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6个月,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19日。
在考察期间,检察官联系红安翔鹏青少年观护基地对小洋量身定制了帮教方案。
小洋则每月主动向该院汇报自己的思想状况及学习生活情况。
如今,考察期已满,大悟县检察院依法召开拟不起诉不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小洋及其法定代理人、侦查人员、被害人、值班律师等参加。
会上,小洋的母亲声泪俱下地说:“谢谢各位领导对我儿子从轻处罚,以后我一定会好好管教他”。这眼泪中不仅饱含着对检察官的感谢,更满含着对儿子今后人生的无限期待。
“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更没有不受约束的行为,希望你记住党和政府给你的机会,记住今天这个仪式,记住你的承诺,做一个对自己负责、对家庭有担当、对社会有正能量的人。”参加拟不起诉宣告仪式的人民监督员李琳,在对小洋进行训诫教育时语重心长地说道。
据悉,大悟县检察院将继续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事检察理念,进一步借助和整合其他力量,满足更多人民群众在挽救和教育未成年人方面的法治需求。
来源:大悟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