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3 10:54:30来源:法律常识
在征地拆迁纠纷发生的时候,若是存在一份合法有效的安置补偿协议,不仅可以根据协议解决问题,而且也能更好的帮助老百姓进行维权。
征地拆迁涉及多方重大的利益,征收方为了进度和利益以及诱惑,通常会花费极大的心思在协议上面设置陷阱,一个不留神,就很容易进入到征收方的套路里,作为老百姓,我们要做的以及能做的就是小新谨慎、见招拆招,识破并规避征收方的陷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拆迁实务中,诸多的案件证明如果征收方存在较大问题,那么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是要被撤销或者无效的。比如:征收方本身不具有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主体资格,那签订的协议自然是存在问题的。我们常见的就是以村委会、居委会、街道办的名义签订协议。
此外,关于安置补偿的方式、金额等这也是最重要的内容,很多时候征收方都在口头上承诺老百姓一些特别诱人的方案,但是如果这些口头上东西部白纸黑字红章的落实到具体的协议里面,那都是空谈。如果因为被征收方的花言巧语欺骗签了字,那么最后只能吃哑巴亏,毕竟字是自己亲自签的,一条警示就是,看不见的东西就不要无理由的相信所谓的公权力机关的工作人员,在签订协议后同事也要保留好原件,不要被征收方骗走。
最后,确定自己家被拆房屋的信息是否是正确的,一旦事后发现协议中的被拆迁房屋情况和实际情况不一致,势必造成补偿不合理。后续维权将会变得艰难。
最后浩硕律师在此提醒大家,一定要谨慎阅读协议,如果有拿不准的地方,一定要咨询专业人士,以便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