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3 15:55:35来源:法律常识
“感谢检察机关这么快就办结了我的案件,给我宽大处理,我出去后,一定珍惜机会,好好做人,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3月23日,七星关区检察院依法对一起涉嫌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余某某作不起诉决定,当日决定对其释放,余某某接到释放通知书后激动地说道。
2022年3月3日,余某某在某餐馆内就餐时,见财起意,将顾客许某某放在桌子上价值3595元的手机盗走。3月17日,余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由于疫情原因,余某某被送到关爱医院隔离,后延长拘留期限至3月24日。
3月21日,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到七星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承办人员审查查明,余某某系初犯,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其所盗手机已发还被害人,取得被害人谅解,社会矛盾已化解。承办人员远程提讯了余某某,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认罪认罚。3月23日,该院作出上述决定。
“按原来的办案模式,该案经报捕程序后再移送审查起诉,不但程序繁琐,而且也消耗更多司法资源。”案件承办人说,该案适用刑拘直诉规定办理,依据七星关区检察院、七星关公安分局共同制定的《侦查协作工作机制》,从受案到办结仅用3天时间,大大缩短了办案周期、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对轻罪案件释放了司法机关对涉案当事人的最大善意。
七星关区检察院检察长安聪说:“我院将大力推进刑拘直诉案、非羁押性强制措施案件直诉的办理步伐,大量减少三年以下认罪认罚案件的羁押率,努力践行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不断提高办案质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