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4 09:50:28来源:法律常识
漏诊在医院里时有发生,在诊疗过程中,病史资料不齐全,诊断不全面或病情复杂,医生缺乏临床经验等都可能会造成漏诊。那么在医院体检时,遭遇漏诊疾病的情况,能否向医院追责?
刘女士通过单位组织到市妇幼保健院进行两癌筛查,检测报告载明:“印诊:宫颈炎Rx:定期妇检,一年后复查TCT。”5个月后,刘女士因生理期出血量大,到区医院门诊检查,经诊断为宫颈鳞状细胞癌。一周后又到市医院检查,诊断为子宫恶性肿瘤,后入院治疗。
刘女士认为由于市妇保院早期漏诊,导致其病情发展至晚期,失去手术机会,遂起诉市妇保院索赔12万余元。
司法鉴定意见认为,市妇保院在对被鉴定人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该过错与被鉴定人的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属同等原因。
一审法院依照鉴定意见书的意见,认定市妇幼保健院承担50%的责任,判决其赔偿患者各项损失共计7万余元。
在体检中遇到漏检疾病的情况,耽误了治疗,以下情况,是可以向医院主张赔偿的:
若出现了以上的情况,医院应当承担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
医疗机构在对患者的诊疗过程中因漏诊而产生的医疗纠纷很多见。为尽量避免漏诊情况的发生,医生应当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小心谨慎,考虑周全,及时诊断疾病并治疗;患者在看病时,也要准备详细的病情资料,不要暗示医生影响医生的判断,不懂就问,重大疾病要复查。
当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漏诊并导致治疗不及时产生严重损害,要委托专业律师进行合法维权。
本文作者黄村夫
高级合伙人、医疗纠纷法律事务部主任
黄村夫律师有着近二十年的诉讼及非诉法律工作经验,侧重于医疗纠纷、民商事的法律研究及司法实践操作,提供专业的医疗纠纷法律顾问服务,擅长解决疑难复杂的医疗纠纷案件,至今已承办案件逾五百起,受到广大当事人好评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