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31 06:24:11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环球网
【环球网报道】据中时新闻网等台媒27日报道,4年前台铁“普悠玛”列车在宜兰新马站翻覆,造成18人死亡、215人受伤,一审宜兰地方法院依过失致死罪判处司机员尤振4年6个月。台湾“高等法院”27日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过失致死罪4年6个月有期徒刑。可上诉。
报道称,“普悠玛”列车2018年10月21日在宜兰县苏澳新马车站出轨翻覆,8节车厢呈W型严重扭曲,检方认定尤振仲关闭列车自动防护系统ATP并超速,柳灿煌验收“普悠玛”时未测试ATP远端监视系统即投入营运,吴荣钦没有落实ATP开关机制的监视义务,依过失致死起诉。
报道称,宜兰地方法院认为,司机员尤振仲擅自关闭ATP却未依规定重启并超速,以约140公里高速驶入车站大弯道路段造成列车出轨翻覆,判刑4年6个月,但时任台铁局副处长、所长的柳灿煌与吴荣钦无罪。
台湾《联合报》称,台“高等法院”27日仍认定尤振仲超速是造成悲剧主因,驳回上诉。